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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科学的人民法院后勤保障体系(3)
www.110.com 2010-07-24 15:35



  一是后勤保障职业准入制度。多年来,法院后勤人员配备,呈现出多渠道、多来源、多层次、多标准的局面,整体素质参差不齐,与后勤保障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虽然这是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但是,在很大程度上与后勤保障部门没有一个明确准入标准有着密切的联系。只有建立职业准入标准,明确进人条件,才能保证人员素质,彻底扭转目前的被动局面。规划和建立后勤保障职业的准入制度,必须充分考虑法院后勤工作的特点。后勤工作种类繁多,每种类型的工作都要求具有专门的知识,如接待工作要求较高的公关水平与良好的形象、气质,档案工作要求较高的档案管理知识,等等。那种认为后勤工作不需要专业知识的观点是不符合客观实际的。同时,作为审判机关的后勤保障机构,后勤工作与审判工作有着密切的联系,为了更好地为审判工作服务,后勤工作人员也要懂得一定的法律知识,尤其是从事接待、档案工作的人员,其工作与审判业务联系更加紧密,还应当具备较高的法律专业知识,这是法院后勤工作的专业性的必然要求。

  二是办公室职业管理制度。目前,办公室工作存在着因人而异,因人而设,靠经验办事,靠习惯运作的现象,失范、无序、随意的问题严重,这对提高法院办公室工作水平形成严重的制约。必须按照程序性的要求,从职业标准的高度,大力加强法院办公室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办公室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建设,关键是要善于从琐碎繁杂的政务性、事务性工作中寻找出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再进行从特殊到一般、具体到抽象的归纳性加工和提炼,形成工作制度、工作程序,通过制度管理人,通过程序规范工作。

  三是后勤职业培训制度。后勤保障队伍要不断提高整体水平,就必须建立有计划、有目标、长远的培训制度。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随着形势的变化而不断调整,新的知识、新的理论以及工作环境日新月异,只有不断地更新原有的理论知识,才能不断提高工作,以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形势。这有赖于一个完善、科学的办公室职业培训制度。以档案管理为例,法院在履行审判职能、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所形成的诉讼、案件、文件档案,是法院立案、审判、行政事务处理过程的记录和反映,是进行审判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的工具。这就需要档案工作人员把本法院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按照其本来面目完整地、系统地保存起来,不使遭到自然的和人为的破坏,使人们从这些档案中能全面地、真实地看到法院从事的各种活动。这其中的整理、分类、信息调取、档案保存等都涉及一些专业知识,只有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才能更加有力地确保档案的安全,保障审判工作及行政管理工作的高效运行。

  四是后勤管理职业精神风貌。后勤工作门类众多,任务繁重,事情琐碎繁杂,这就需要着力培养后勤保障队伍的职业精神,树立良好的职业作风。具体来讲,后勤工作人员应当具备:勇于奉献、吃苦耐劳、求真务实和开拓创新的精神。勇于奉献,就是不讲个人得失,甘当无名英雄;吃苦耐劳,就是专心本职工作,任劳任怨;求真务实,就是脚踏实地,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开拓创新,就是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后勤工作就是当好铺路石,需要的是默默无闻的勤干实干,少说多想多干。要真正发挥好后勤部门的辅助作用,后勤工作人员要增强自己的角色意识,借以不断调节自我心理和自我行为只有这种意识提高了,才能在思想上自学地遵循服务大局的原则,胸怀大志,甘当配角,甘做无名英雄。

  五是后勤职业保障制度。目前,后勤队伍相当不稳定,不论是否具备法官条件,都有到审判业务庭工作的倾向和要求。这对搞好后勤工作极为不利。造成这种局面的诸多原因中,缺乏制度性的职业保障是其中重要的一条。要稳定后勤队伍,提高后勤工作水平,仅仅靠一般性的号召是不够的,必须建立办公室职业的保障机制。这种机制,既要体现稳定,又要有交流、轮岗;既要调整后勤队伍结构,又要充实后勤力量;既要培养干部,又要大胆使用干部,坚决破除论资排辈的观念,营造一个良性的用人环境。通过建立保障机制,保持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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