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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科学的人民法院后勤保障体系(4)
www.110.com 2010-07-24 15:35



  (三)后勤工作中不宜社会化管理部分的规范化

  对于不宜进行社会化管理的后勤工作,如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办公采购管理等,应坚持规范化建设为主线,狠抓各项管理工作的建章立制。以东港法院档案工作为例,档案工作已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整理流程(如下图):

  一般来说,按照档案形成的特点和保持档案之间的历史联系来整理档案,基本上就能达到便于保管和提供利用的目的。但由于有些文件的保存价值不同,就需要考虑分开立卷,便于档案的鉴定和分开保管。通过这套档案整理流程,不能能够有力确保档案整理的有序化,使得档案人员能够从纷繁复杂的各项资料中,理出有档案价值的材料,还能够确保调档的高效、准确。总之,其它不宜社会化管理的后勤工作要实现高效高质运转,就必须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这是后勤保障后勤工作的必经之路。

  结 语

  法院后勤保障制度的改革是当前司法制度改革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后勤保障的社会化、企业化在理论界已不成什么争议,阻力主要来源于法院机关内部。因为这其中涉及法院内部职工的切身利益。但要改革,不可避免地带来这种阵痛,唯愿改革者获得更多的支持,利益牵动者目光放得更加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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