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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21世纪的中国法学教育(3)
www.110.com 2010-07-24 15:37

  第二,与知识经济相适应的法学教育。21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知识经济是继工业经济之后出现的经济形态,是以人类知识精华和最新科学技术为基础,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与使用为主导内容的经济形态。其主要标志在于:第一,知识资本、知识资源、知识产权、知识产业、知识创新、知识交易成为最基本经济概念,是经济运动的表征。第二,知识资源成为所有资源中最重要的资源,知识要素在经济增长和财富增加方面的贡献率达到50% 以上;第三,作为知识资源的主体和载体,人力资源构成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核心竞争力;第四,知识信息化,信息网络化,网络大众化。与农业经济、工业经济时代的知识形态显著不同,知识经济时代的知识形态往往表现为信息,而且信息的传播、采集、整合、信息的资源化等往往通过网络形式进行,以致有人把知识经济称为信息经济或网络经济。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提供的数据表明,2004年中国境内通过网络进行购买的消费者数量居全球第二,仅次于美国,据预测2005年的网上交易量将会达到160亿美元。(中国的网络交易平台, eBay 已经成为国际著名平台。)知识经济时代的法律制度在价值理念、调整机制、体系结构、运行模式等方面都将呈现出不同于其他经济形态的新面貌。随着世界范围内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中国经济知识化的进程空前加快,知识经济不仅将推动生产力的加速进步,而且将引起生产关系的巨大变革,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进步和变革相适应,法律制度和政治制度必须不断创新。因而法学教育应当高度重视和研究知识经济引发的法制变革和制度创新,培养更多具有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和知识经济理论基础的法律人才。同时,也要研究中国法学教育教学如何适应知识经济的科技进步,如何把以internet技术为核心的现代信息技术运用于法学教学,如何实现全国法学教育资源的整体优化配置,以加快中国法学教学和科研网络建设和整个现代化进程。

  第三,与权利时代相适应的法学教育。21世纪是走向权利的时代。从传统社会走向现代社会,在法律制度和法律生活层面,最主要的标志就是权利的张扬和彰显。具体表现为权利倍受关注和尊重,人们越来越习惯于从权利的角度来理解法律问题,来思考和解决社会问题;权利话语越来越彰显和张扬,权利话语成为越来越占主导地位的话语系统,在社会生活、经济交换、政治交往、法律论辩、听证协商中,“权利之声压倒一切”,人们把自己的经济主张、政治要求、精神需要纷纷提升到权利的高度,纳入权利甚至人权的范畴,试图说服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承认其正当性、合理性和合法性;权利问题正以几何级数的速度增长,经典的权利在新的时代背景下衍生出许多新的具体的权利问题,而新的社会关系要求在权利大家族中添列新的成员,新兴权利与日俱增;人的权利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动物的“权利”、植物的“权利”以及其他自然体的权利已被提到日程;法律权利与“道德权利”、“习俗权利”,国内法的权利与国际法的权利等“权利”形式难解难分地交织在一起;维权成为诉讼的强大动力,以往那种基于伦理道德诉求、讨个说法的情绪、显示抗衡能力的诉讼已经让位给基于维护权利和谋求权利救济的诉讼。面对权利时代,法学教育应当注重帮助受教育者和整个社会树立民主的、理性的、科学的权利观,懂得权利的正当性、可行性、界限性,在法定范围内主张和行使自己的权利,勇敢地捍卫自己的权利,但是不可无视社会所能提供的物质条件和精神条件以及社会的、他人的承受能力而盲目主张权利和超越法定权利界限而行为;同时,对一切合法的权利(包括个人的、集体的、国家的、人类的权利)给予同等的尊重和维护。同时,权利的所有者应当承担起与自己的权利相对应的义务和责任。为此,法学的理论体系和法学教学内容将进一步创新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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