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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理论——系统理论的观点(4)
www.110.com 2010-07-24 11:27



  4.3.国家作为政治系统的自我描述

  系统理论将「国家」这个概念用来指涉系统的语意层面(semantische Ebene),*12 Luhmann说,国家并非一可以直接进入的事务(kein unmittelbar zugaengliche Sachverhalt),亦非世界的片段或具有形式的民族,亦非一群处于可以进一步确定其彼此关系的人的集合,国家仅仅是社会中政治系统「自我描述」(Selbstbeschreibung)的一个公式,简言之,政治系统把自己描述为国家。(Luhmann 1987, S.78ff.)或者说,国家让政治系统能够以自身为导向。(Beyerle 1994, S.171) 这种自我描述是一种已经结构化的自我描述,它使得关于自我观察的沟通(Kommunikation von Selbstbeobachtung)可以持续进行,自我描述的产生就是为了标记系统的整体(Einheit des Systems),给系统一个同一性(Identitaet),由于权力作为政治沟通的媒介太不确定,无法为政治系统建立同一性,所以国家的概念就被援引为必要的导向,如此政治系统就基于其与国家的关系而确定了。(Beyerle 1994, S. 172f.)

  5.「监督国家」的理念

  本章主要在于分析Helmut Willke在Ironie des Staates-Grundlinie einer Staatstheorie polyzentrischer Gesellschaft一书中,基于系统理论与调控理论所建立的国家理论,*13所以其出发点为:将现代功能分殊化的社会理解为,诸社会系统所形成的多元中心与多元脉络的网络,政治系统乃是与其它系统共存的功能系统,其功能为生产并贯彻具有集体拘束性的决定与保障公共利益。(Willke 1992, S. 8) Willke将国家视为政治系统自身的内在模型(inneres Modell der Politik von sich selbst),这个模型是政治系统为其内部组织做自我描述,与调控政治运作时所使用的形式。(S. 9) Willke认为Hegel与Marx之后,国家理论越来越贫乏,其主要原因在于忽略国家的社会面相以及社会史面相,尤其是国家理论成为法律人的特权之后,将国家筑基于社会的主导理念上,这种Hobbes与Rousseau虽有争议却不曾怀疑的作法就消失了,国家在国家法的国家理论(Staatstheorie des Staatsrechts)*14之中反而成为主导理念,但是究竟是为什么的指导理念反倒是不清楚了。对他而言,国家理论要脱离这种困境,就要借助社会学的系统理论来重新思考。(S. 21)

  5.1.政治系统目前的处境

  根据Willke的看法,政治系统当前的处境可以用下列四项特点予以说明:(S.315f.) (1)功能分殊化的离心动力来自于世俗化(Saekularisierung),偶连性的提升(Kontingenzsteigerung)以及文明化(Zivilisierung)的社会过程,若要停止此动力则无法不伴随着压制或变更作为其基础的过程。他认为,欧洲在二十世纪所出现的法西斯主义或社会主义极权统治,(S. 310f)回教国家目前方兴未艾的基本教义派运动,(S.315)*15都是很好的说明。

  (2)然而对现代民主政治而言,尤其在生产对总体社会系统不可或缺的集体利益上,这种离心动力在在显示其不可忽视的危险性,在面对这个问题上,无论是「最小国家」(minimaler Staat),「积极国家」(aktiver Staat)还是「教导国家」(praezeptoraler Staat)的理念,*16皆告失败。

  (3)在比较近三百年来已发展社会的系统问题之后,所谓「无知」(Ignoranz)的问题,在当前高度发展的民主社会中更显示出其重要性。尤其针对目前「风险社会」(Risikogesellschaft)*17所需的「调控」(Steuerung),知识更具有新的政治意义,由于连社会结构原则全部都成为可处理的对象,所以政治系统与国家就有必要,重新界定其在社会中的任务与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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