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资产”的法律规制(4)
www.110.com 2010-07-24 14:51
有些学者将知识资产特许权与国家其他行政特许行为作为相同的权利,笔者认为,这是基本界定的错误。知识产权特许权是“私权”,而行政机关的一般许可行为是“行政权”。前者有一个私人智力劳动的过程,并对智力劳动成果给予特许权,以鼓励私人进行创造性的智力劳动。而一般行政许可权虽也具有财产的属性,可以作为财产权看待,但它不具备自然权利的基础。因而一般行政许可权的财产化不具备私权正当性、合理性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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