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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知识产权流失问题研究述评
www.110.com 2010-07-24 14:51

    [摘 要]本文通过分析首先指出了国有知识产权流失的严重性和对其进行研究的迫切性,然后综述了我国学者就国有知识产权流失的形式、原因及其治理对策等方面所进行的研究,最后指出了国有知识产权流失问题研究中需解决的几个问题。

    [关键词]国有资产 知识产权 流失

    近10多年来,我国国有资产的流失现象相当严重。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的统计与测算,自1982年到1992年的10年时间里,我国国有资产平均每年流失量达500多亿元人民币[1].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过程中,国有资产的流失更是呈快速增长态势,据估计每年达800~1000亿元人民币 [2].因而自90年代以来,我国国有资产的流失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焦点之一。人们纷纷从经济、管理和法律等不同的角度,探讨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的成因和治理对策,发表了大量的研究成果[3~10].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也就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与登记、资产评估、监督管理等方面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使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逐步做到有章可循。然而,无论是上述研究成果还是上述有关法规,尽管有的也提到国有无形资产的流失问题,但总体上讲针对的主要是国有有形资产的流失,对遏制以知识产权为主的国有无形资产流失缺乏力度。事实上,国有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流失同样令人触目惊心,仅以中外合资中的国有知识产权流失为例,1993年底我国境内的中外合资企业达1635万家,然而只有其中的60家在合资时除计入了中方的土地使用权这种无形资产外,还计入了中方的以知识产权为主的无形资产,而计入的这些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评估值达166亿元人民币[11].若按参加合资的中方单位中50%为国有单位,中外双方各占一半股份、流失的知识产权占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流失总量的一半来考虑,据此粗略推算,仅在兴办这1635万家中外合资企业方面,我国的国有知识产权流失高达5千亿元人民币以上!即使按该数据的20%来考虑,也在千亿元之上。何况在股份制改造、人才流动等方面也伴随着严重的国有知识产权流失。

    面对如此严重的国有知识产权流失情况,我国的一批学者和实际工作者陆续投入了对国有知识产权流失问题的研究。本文拟在国有知识产权流失的形式、成因和治理对策等方面缩述我国学者的有关研究成果,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看法。

    1  国有知识产权流失的形式

    一般认为,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四个方面。相应地,国有知识产权流失的形式也分别从这四个方面来讨论。

    1.1    国有专利权的流失形式

    国有专利权的流失形式主要有:①因发表论文、成果鉴定、公开使用等方式公开了发明创造内容而丧失了取得专利保护的机会,或者根本就没想到申请专利保护 [12];②因专利权被侵犯而未采取必要的法律救济措施,造成损失[12];③因国有专利权未充分有效地利用甚至闲置造成损失[12];④因只申请本国专利而在外国得不到保护形成的流失[13];⑤取得的专利权中途被大量放弃[13];⑥人员流动带走职务发明创造成果并申请了非职务专利[14];⑦职务发明创造被发明人以其个人或其亲朋好友的名义申请了非职务专利[14],有的甚至与单位负责人串通将此专利高价转让给本单位[15];⑧合作或委托研究开发中关于专利权或专利申请权归属的不当约定或无约定而造成流失[16];⑨因管理不善导致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被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或被视为放弃专利权 [17];⑩在专利技术入股、转让、合资及许可使用中,未将专利技术作价或过低评估其价值造成损失[17];国有企业参加资产重组或在破产清算时遗漏了专利资产[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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