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印书馆与某出版社不正当竞争纠纷案(4)
www.110.com 2010-07-26 13:44
案件受理费1650元,由商务印书馆国际有限公司负担165元(已交纳);由南方出版社负担1485元(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1650元,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如上诉期满后7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审 判 长 李有光
代理审判员 谢甄珂
代理审判员 党淑平
二OO四年八月三十日
书 记 员 普 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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