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建立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必要性及障碍之克服(10)
www.110.com 2010-07-26 13:21
七、结语
用新的诉讼方式来满足新的社会要求,现在,这已经成为一种广泛的全球性现象,这不仅体现在公益诉讼在欧美等国的发展路径中,而且也为中国目前的社会现实所印证。回归于我国法制建设的现状,要真正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并能得以有效运转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不在少数。除了立法上起诉主体的扩大、法院裁判职能的改进、司法理念的转变这些首当其冲的根本问题以外,其他诸如律师代理制度、集团诉讼制度等等一系列与之相关的具体制度,尚有待于精心的设计和规划。可喜的是,近年来法律学者们和司法实践者们关于民事公益诉讼的呼声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制度构建的必然性等理论问题上,并已经在设计未来实际运作的具体中作出了一些有益的探讨和摸索。然而,民事公益诉讼涉及诸多方面,它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经济问题,还有可能成为政治问题。目前的理论探索仍稍显薄弱与不足。因而对于民事公益诉讼的研究必将广泛而深入的继续进行,建立我国特色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之路是漫长的,其间所需的努力也是巨大的。
- 上一篇:论在群体性媒体侵权案件中引入公益诉讼的必要
- 下一篇:构建我国公益诉讼制度的思考
最新文章
- · 我国公益诉讼发展的前景展望
- · 公益诉讼的诉讼策略
- · 公益诉讼面临的困境
- · 我国公益诉讼的发展状况
- · 公益诉讼的立法现状
- · 公益诉讼内涵的界定
- · 我们为什么需要公益诉讼?
- · 公益法律组织离农民工有多远
- · 公益诉讼主体
- · 构建我国公益诉讼制度的思考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