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资扩股是院、所投资企业股权社会化的方式之一,国科控股和研究所持有的投资企业增资扩股需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第一步:寻找合作伙伴
国科控股和研究所要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和规模化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为目的,积极寻找适合的境内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合作伙伴。
第二步:取得同意进行增资扩股的批准文件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增加公司资本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的2/3以上由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对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国科控股公司持股公司增资扩股由国科控股董事会批准。
研究所持股的投资企业增资扩股由所长办公会决议批准。
第三步:开展清产核资、审计和资产评估工作
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应当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原有企业和作为增资的资产进行资产评估。
根据国家和院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资产评估报告需报国科控股,经国科控股审核并由计划局会签同意后,办理备案。评估报告经备案后,作为确定增资扩股时国有资产作价的参考依据。
第四步:合作各方签订增资扩股协议。
第五步:缴纳资本并验资。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按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应当按照公司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增资扩股是院、所投资企业股权社会化的方式之一,国科控股和研究所持有的投资企业增资扩股需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第一步:寻找合作伙伴
国科控股和研究所要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和规模化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为目的,积极寻找适合的境内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合作伙伴。
第二步:取得同意进行增资扩股的批准文件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增加公司资本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的2/3以上由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对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国科控股公司持股公司增资扩股由国科控股董事会批准。
研究所持股的投资企业增资扩股由所长办公会决议批准。
第三步:开展清产核资、审计和资产评估工作
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应当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原有企业和作为增资的资产进行资产评估。
根据国家和院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资产评估报告需报国科控股,经国科控股审核并由计划局会签同意后,办理备案。评估报告经备案后,作为确定增资扩股时国有资产作价的参考依据。
第四步:合作各方签订增资扩股协议。
第五步:缴纳资本并验资。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按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应当按照公司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六步:变更公司章程,履行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六步:变更公司章程,履行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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