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兼并的历史回顾
朝代的频繁更迭,无法形成土地的大面积集中。葛剑雄先生的研究表明,“如果以历史上中国最大的疆域为范围,统一的时间是81年。
尽管说,在大部分时间里,政府都不曾认真实行平均地权的办法,一切听其自然,在农村中,有较高的生产力或善于经营的人都有机会出人头地,变成当地的富农和地主。然而,朝代的频繁更迭,无法形成土地的大面积集中。葛剑雄先生的研究表明,“如果以历史上中国最大的疆域为范围,统一的时间是81年。如果把基本上恢复前代的疆域、维持中原地区的和平安定作为标准,统一的时间是950年。这950年中有若干年,严格说是不能算统一的,如东汉的中期、明崇祯后期等。”(《统一与分裂》第二章)在每个朝代初期,土地往往重新分配,譬如前文表1,通过计算我发现,顺治八年(1651年)的基尼系数为0.006,土地分配近乎绝对平均。这样的周而复始,土地从平均分配到集中,再回复到平均分配的状态,如此循环,至今尚未打破。
更可怕的是,为了维持官僚机构的运转,政府垄断食盐等高利润的行业,而打击民间商人,于是每个朝代都“重农抑商”。当然,所谓的“重农”,无非是让百姓附着在农地上,不去从事经商等活动。不幸的是,农业生产部门是风险小而报偿率低的部门,熊彼特(Joseph A. Schumpeter)所说的那种企业家精神在这里能够发挥功能的空间很有限。所以,中国古代不可能产生工业革命,一直维持于农业社会。
相比较而言,1950年日本推行了土地改革,1953年我国台湾地区也完成了全岛的土地改革。这两个地区中,地主的土地都被分给自耕农,此后的农田买卖都有新立法的限制,农村中土地投资的大门从此被关闭,农村中富有企业精神的人士被迫转移到城市的工商业中去,这些原来的地主摇身一变而为成功的城市新兴工业的企业家。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约有20~30年,日本与台湾的经济增长率持续高达10%。这些并非偶然,农村中富有企业精神的人士完全被集中投放于更适合的部门,是重要因素之一。
- 上一篇:土地兼并与土地私有化
- 下一篇:企业兼并的形式有哪些
相关文章
- ·【公司收购协议书】土地兼并的历史检视
- ·人民法庭历史回顾及未来之展望
- ·法律分类的历史回顾
- ·土地兼并与土地私有化
- ·美国企业兼并的历史发展
- ·齐爱民:土地法、动产法到信息法的社会历史变
- ·提存制度的历史发展回顾
- ·大陆农村土地所有权登记的历史与现状
- ·提存制度的历史发展回顾
- ·论《中国土地法大纲》的历史地位
- ·回顾2007广州土地动态:开发商疯狂囤地催生地王
- ·关于对历史遗留土地征用问题的思考
- ·海口地税规范土地增值税清算
- ·土地增值税税率可能降吗?
- ·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
- ·企业改制时投入土地及其地面建筑物是否可以减
- · 各地收紧房地产土地增值税征管 更严格要求
- ·土地增值税该如何缴
- ·严格要求清算 厦门等地收紧土地增值税征管
-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缴纳土地增值税会计处理规
- · 商业银行法律风险认识的三个误区
- · 合并控制在欧洲和德国的新发展
- · 同一企业合并控制的会计处理
- · 企业破产法对清偿顺序规定
- · 什么是豁免要约
- · 什么是集体企业
- · 股东会职权
- · 股东大会和股东会的区别
- · 为股东会制度纠偏
- · 隐名合伙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