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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研究(3)
www.110.com 2010-07-09 13:40


 
    不同层次的资产重组,分别出于不同的目的方向,分别具有各自的功能方向、适用范围。在这方面,上市公司具有资产重组的特殊便利和先天优势。那么,具体到深圳本地上市公司资产重组,主要内容有哪些呢?

    具体界定,我们确定的深圳本地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命题,其对象、目标、内容是指——

    资产重组的对象 主要是深圳本地的“壳化”上市公司亦即深圳本地绩差或亏损上市公司。

    资产重组的目标 深圳本地“壳化”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的目标包括多个层次,直接的、较低层次的目标是促使绩差或亏损上市公司基本摆脱“壳化”状态;更高层次的目标则是通过对“壳化”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培育新的优质公司和特区经济新的增长点。

    资产重组的内容 主要是以产权结构、资产结构的调整与优化为契机,提高“壳化”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实现业务转型和产业升级。

二、借鉴历史经验:深圳“壳化”上市公司的扭亏记录

    深圳本地“壳化”上市公司实施资产重组,最终目的在于探索新的出路和前景。争取这一前景,重心在两个方面,一是扭亏为盈,二是资产重组。二者相互促进,互为条件。单纯的扭亏只是资产重组的前提条件。深圳本地上市公司以往的扭亏经验表明,仅仅局限在扭亏一项上,不可能彻底完成资产重组的历史使命。

    深圳本地上市公司扭亏的历史经验,是深圳本地“壳化”上市公司重组、转型可资借鉴的重要范畴。前期的扭亏情况显示——

    亏损面大、扭亏率高是深圳本地上市公司的主要特征之一。1994年以来,曾经发生过亏损的深圳本地上市公司共有29家,亏损面达45%。扭亏的有23家,其中深安达、亿安科技、深金田和深惠中甚至有过2次扭亏的经验。

    扭亏效果相对有限、二次亏损比率较高。23家有过扭亏经历的上市公司中,扭亏之后再次亏损多达10家,二次亏损率近50%。

    扭亏之后进入良性发展状态的上市公司较少,大部分扭亏上市公司扭亏之后的经营状况并无实质性的、根本的改善,仍处在微利状态或亏损边缘,其中有的还可能再次陷入亏损境地。

    仅有少数几家扭亏上市公司进行了较为彻底的资产重组,可以在较长时期内保持可持续发展局面,如亿安科技、深惠中、光彩事业等,这几家被实力强大的新的控股股东以全新的资产借壳上市后,可望保持良好的未来发展势头。

综合上述分析,前期深圳本地上市公司的重组和扭亏,明显存在以下缺陷——

一是扭亏方式、途径过分依赖于“财务包装”和集中于单一年度亏损,多属短期行为,上市公司实际状况未能发生实质性的好转。这对深圳本地上市公司整体发展殊为不利。

二是资产重组多为“输血式”的重组,结果只能在当期体现微利之后很快陷于继续亏损。这是今后必须着力避免的误区和弊端。

三是政府在上市公司的扭亏和资产重组中的介入力度偏小,使得一些上市公司在缺乏有力支持的情况下,心有余而力不足,难以进行有效的资产重组,即使扭亏也只是昙花一现。毕竟,大部分传统产业的上市公司,尤其是深圳的房地产上市公司,历年积累下来的问题过多,继续发展极为困难,通过本身经营管理的改善以彻底摆脱困境几乎没有可能。此时,只能由政府或作为控股股东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出面,利用外部条件对上市公司进行彻底改造。这将是深圳本地上市公司资产重组难以回避的核心命题。

四是深圳本地上市公司扭亏和重组过程中产业转型、升级的先例较少。深圳拥有长城电脑、深科技、中兴通讯等一批国内最优秀的科技上市公司群落,同时还拥有一批具有实力的尚未上市的高新技术企业,这些企业在走向证券市场的过程中,往往由于缺乏政府的鼓励扶持而难以“借壳”、“买壳”,多家科技企业只能到其他地区收购“壳资源”,例如金马集团(0602)、宏业集团(0689)等,从而大大增加了深圳潜力企业在资本运营上的成本和难度,而深圳的“壳资源”却大多闲置,造成了股票市场资源的严重浪费。这是在深圳本地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未来进程中必须着力克服的不良倾向。

五是深圳本地上市公司行业雷同问题比较明显,而且大多集中于不景气行业或传统产业,导致深圳在利用证券市场资源方面的实际效能与其上市公司庞大群体极不相称、匹配。由于深圳上市公司亏损面大、微利者多,只有少数上市公司具有配股资格,因而每年配股募集资金的规模与深圳本地上市公司巨大的市值完全脱节。

六是深圳本地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缺乏金融创新手段,步履迟缓、成效微弱,远远落后于其他诸多地区。这与身处改革开放前沿的特区形象极不相称。至于在增发新股、产业整合式重组、定向增发法人股、等方面,至今尚无成功的事例。

三、借鉴历史经验:深圳“壳化”上市公司前期资产重组情况

     与深圳本地“壳化”上市公司扭亏进展得不彻底、短视化相联系,前期深圳本地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的实施也有较大的局限性。累计重组次数较多,但重组规模力度较小。

反思深圳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经历的过程,明显可以看出——

其一,资产重组规模较小、方法单一、效果不明显是前期资产重组存在的主要弊端。

其二,政府在资产重组中的介入力度较小,使得上市公司在缺乏实力股东支持的情况下,资产重组只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即使扭亏也是昙花一现。大部分传统产业的上市公司,尤其是深圳的房地产上市公司,历年积累下来的问题过多,产业发展困难极大,单单依靠自身常规经营,改善上市公司的业绩几乎没有可能。因此,需要政府所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面,运用资产运营的各种有效途径对部分上市公司进行彻底的资产重组和综合治理。原先政府介入很少,按照规范市场经济体制的理念、标准评判是正常的,但在我国目前情况下却属不利。

其三,深圳本地上市公司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对产业升级一项重视不够。如前所述,这一根本缺陷导致了整体资产重组进程的萎缩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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