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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管理问题研究
www.110.com 2010-07-09 14:21

  摘要:我国目前的管理模式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还不不适应,政府无法对项目总投资进行有力的控制,管理弱化,投资效益低下,随着经济体制的转轨和市场机制的深入发展,探索新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已势在必行。

  本文系统地阐述了政府投资管理体制的概念,深入分析了当前政府投资管理中存在的弊端,并利用所学知识对改革我国的政府投资管理模式提出了措施与建议。

  关键词:政府投资 管理

  绪论

  政府投资的资金来源可概括为五类:一是财政预算内基本资金;二是财政预算内其他各项支出中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三是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项基金中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四是财政预算外资金中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五是其他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

  事实上,政府投资概念的出现,源于资金来源的多元化,对政府投资概念的认识,主要区别在于其资金来源的不尽相同。但应该看到,政府投资范畴很广。因此,我们认为,政府投资是指为了适应和推动国民经济或区域经济的发展,为了满足社会的文化、生活需要,以及出于政治、国防等因素的考虑,由政府通过财政投资,发行国债或地方财政债券,利用外国政府赠款,国家财政担保的国内外金融组织贷款以及行政事业性收入兴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投资管理体制是投资体制的一部分,是国家组织和管理投资的制度、方式和方法的总称。[1]政府投资管理是一个历史的范畴,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投资管理的内容也在不断变化,日益科学化、严密化、系统化,政府投资的管理主体涉及多个政府部门。政府投资的特殊性,决定了对其应该有与一般投资不同的管理方式。

  一、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的历史回顾及政策分析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经济体制走过了从逐步建立、进一步发展完善到

  完善改革的历程,政府投资的管理体制也大致经历了几个阶段。

  1、在建国初期20多年的计划经济投资管理体制下,我国政府投资管理模式主要采取过以下几种方式:

  一、是单位自营方式。由单位自己设置机构,负责支配资金、对项目全过程进行组织管理。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这种方式有过短暂的应用。

  二、是 “一五”时期采用的甲乙方承发包制度。这种方式下,虽采取合同的方式明确了甲乙双方的经济关系,但甲方的资余、物资供应由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同时乙方也由主管部门采取行政指令的方式指定。

  三、是1958年以后开始实行的投资包干责任制。[2]其主要思想是由主管部门下达任务以及工程所需要的资金、材料、设备,由单位负责按期、按质地完成包干任务。

  2、1979年—1992年: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探索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掀开了我国经济改革的序幕,政府投资的管理也开始了一系列的改革。

  (1) 1979年—1983年,集中计划管理模式开始裂变。政府开始从唯一的投资者和投资活动的直接操纵指挥者,向凌驾于各投资主体之上的社会投资活动的综合管理者转变。

  (2)1984年—1992年,市场经济投资管理体制萌芽。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政府对投资的管理也需与市场化的步伐合拍。进一步实现由投资活动的直接控制者向社会投资活动的宏观管理者的转换。

  3、1993年以来:市场经济投资管理体制框架初步形成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目标,我国的改革进程开始走向主动的、系统的、有秩序的市场经济目标。政府投资管理体制也实行了一些深层次的变革,与市场经济规则相适应的投资管理体制在这一阶段得以初步形成。

  二、我国政府投资管理的现状

  我国目前政府投资的管理方式概括起来有以下几方面的特征:

  (1)组建项目法人,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

  按照计建委(1996)673号文的要求,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在建设阶段必须组建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的保值增值等,实行全过程负责。法人在享有投资决策权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责任。

  (2)非经营性政府投资的管理方式呈多样化特征

  1)组建临时机构建设。这种机构一般临时从政府有关部门抽调人员设立指挥部或筹建处,负责人通常为政府部门的主管领导,当工程项目完成后,即宣布解散。

  2)自行组织建设。即由单位的内部处 (科、室)自行负责组织,各行政部门 (如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或一些工程项日较多的单位,多采用这种方式。

  3)专业机构建设。近年来,随着各地对作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的积极探索,出现了一些专业型的管理方式。[3]第一类是政府机关型,即由政府主管部门直接负责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第二类是事业单位型,即政府设立专门的事业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管理。第三类是企业型,即政府将其投资的项目委托给指定的公司,由公司负责政府投资项 目全过程的建设实施。

  (4)逐步建立起政府投资的评审制度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的财政管理工作,全面实施财政职能,加强政府对其所投资的管理,几年来,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在全国各地相继建立起来[4]。财政投资评审主要是承担财政性投资概算、预算、竣工决(结)算以及财政大额专项支出预算的具体审查工作,为财政投资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提供依据;具体实施对财政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进行建设项目后评价;对财政投资项目支出预算的执行进行监督,促进科学、合理地分配和使用财政资金,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投资效益。

  通过财政投资评审机构的技术评审工作,各级财政作为政府的当家人,明确了各部门提出的投资需求是否应安排资金、安排多少资金,项目建设的投资支出是否合法、真实,为把好财政资金支出关、为财政正确、科学决策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三、政府投资管理方式改革的必要性分析

  (1)政府投资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在 40%以上,政府投资的规模如此巨大,加上对其他投资的诱导性,因此在改善国民经济结构和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近五年来发行国债 5,100亿元,就带动各类资本完成基本建设投资20,000亿元,由此可见其作用非同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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