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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转让协议】业务转让
www.110.com 2010-08-04 14:32

  第一条 协议各方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2009年 月 日在中国 省 市签订。

  甲方(转让方): ,营业执照号:

  注册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乙方(受让方): ,营业执照号:

  注册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第二条 转让内容

  ㈠ 公司与中国移动于 年 月 日签订 业务代理合同,该合同如下:

  ⑴(合同业务内容及验收要求):

  ⑵(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⑶(合同期限、工期):

  ㈡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将该业务转让给乙方独立完成,乙方需履行如下义务:

  ⑴转让协议签定后,乙方代表甲方继续履行甲方于 年 月 日与中国移动签订 业务代理的合同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⑵转让协议签定后,由乙方承担向中国移动开具此代理业务总价款的有效发票的义务。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转让金额 %(即人民币 元)违约金。

  2、如转让方违约(在本协议签定后受让方正常履行本协议的情况下转让方擅自解除本协议),则需赔偿由此给受让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如受让方违约,则受让方需赔偿由此给转让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 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及履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解决,如果经过协商或调解无效,则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协议书签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协议的生效、终止及其它

  1.本协议经各方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后立即生效。

  2.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改动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各方友好协商,在达成协议时,由各方或其授权代表进行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改动部分应是本协议的整体部分并与协议正文同样有效。

  3.本协议书以中文制作,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中国移动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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