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刚刚IPO募资切经营业绩突飞猛进,但栋梁新材的银行借款却节节上升,且其相关解释或逻辑不清、或自相矛盾、或不合情理 基于以上陈述,似可预期IPO后栋梁新材的银行借款将下降。然而,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尽管2006年11月公司的募集资金入账1.76亿元,而且公司也马上归还了部分银行借款,表现在表2中子公司2006年末借款与上半年末减少了9500万元,然而母公司的借款却增加了12060万元,就合并范围而言反倒增加了2560万元的银行借款。此后,栋梁新材的银行借款节节上升,至2007年三季度末已达3.43亿元,比2006年上半年末增加了9670万元。
相关解释不能令人信服
对于2006年末银行借款的增加,栋梁新材作了如下解释:“主要原因为公司本期基建增加较多,需要资金较多,同时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项目投入资金归还部分贷款所致。”
这个解释显然逻辑不清。正如前面提到的,公司IPO募集资金将有775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借款,那么借款理应减少,这绝对不是银行借款增加的原因。
对于2007年上半年银行借款的增加,栋梁新材的解释甚至是自相矛盾。上半年公司短期借款增加480万元,长期借款增加1680万元。在年报“董事会报告”部分,公司的解释是这样的,“主要原因为公司生产规模扩大需要增加流动资金所致。”而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公司的解释又变为“期末长期借款余额较期初增长72.73%,主要系公司为满足在建工程项目的资金需求,增加了长期借款所致。”
既然公司方面的解释不能令人信服,我们只好试图自行解开这个谜。2007年上半年银行借款的增加主要是长期借款增加,那么增加的理由以在建工程需要更为可能,不过,这其中又有一系列矛盾。
从表2中可以看到,截止至2007年9月30日,栋梁新材的长期借款全部为母公司所借,而且,此前2005年末和2006年上半年末母公司均没有长期借款。不过,从财报披露的内容来看,母公司的基建项目金额很小,应该说不需要借款、至少不需要借那么多。
栋梁新材(母公司)的在建工程项目为“铝塑复合型材项目”,以项目内容而言就更不需要借款。经公司2007年4月12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股东大会批准,栋梁新材调整了“引进复合型铝塑门窗及氟碳喷涂铝板幕墙关键生产设备技改项目”部分内容,决定以铝塑复合型材为该项目的最终产品,且调整减少投资金额1901万元,该项目投资总额变更为3760万元。
于是,2007年上半年栋梁新材的募集资金实际投资情况如表4,公司甚至以3808万元补充了流动资金,这种情况下怎么会还需要向银行借长期款来“满足在建工程项目的资金需求”?
那么,会不会是栋梁新材(母公司)因为子公司基建项目需要资金,母公司在借到款后转给子公司?从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资金流动来看确有这种可能。2007年上半年,栋梁新材向世纪栋梁采购货物2.15亿元,向另一家子公司上海兴栋铝经贸发展有限公司采购货物8387万元;栋梁新材向世纪栋梁预付货款1.39亿元,向上海兴栋预付货款2207万元。虽说在年初世纪栋梁就向子公司预付账款1.73亿元,但其中1.26亿元是以应付票据的形式支付,而2007年上半年末对子公司1.61亿元的预付款中仅有3000万元为应付票据。
问题是,从报表看世纪栋梁的子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在建工程才开始大幅增加,而世纪栋梁却早在2006年就开始增加长期借款了,就算公司是未雨绸缪,银行方面未免也太配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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