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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努湖仲裁案
www.110.com 2010-08-02 16:55

[案情] 1956年,法国决定拦截拉努湖经卡洛河流往西班牙的河水以增加拉努湖的贮水量。同时,法国将亚里埃奇河水引入卡洛河,作为补偿。西班牙反对法国这项工程,指责法国违反了两国在1866年签订的《贝约纳协定》。1957年,两国决定将此争议交付一国际仲裁庭仲裁。国际仲裁庭的仲裁驳回了西班牙关于法国的工程要求两国政府事先同意的论点。仲裁庭认为这种事先同意是对一国主权的重要限制,但在国际法中找不到这种限制的根据。但仲裁庭同时指出,按照1866年《贝约纳协定》附件的有关条款,法国虽然有义务通知西班牙当局,与之磋商并考虑下游国家的利益,但是它有权就其选择的计划作出最终决定。仲裁庭认为“法国有权行使其权利,但她不能无视西班牙的利益;西班牙有权要求她的权利得到尊重和她的利益得到考虑”。 【法律分析】 和平解决国际环境争端的法律方法是指用仲裁和司法判决来解决国家之间的环境争端。法律方法适用于法律争端和混合型争端的解决,其依据是法律规则,有相对比较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相对比较固定的程序规则,并且仲裁裁决和司法判决对争端各当事国有拘束力,争端当事国有义务诚实地执行裁决或判决。仲裁•又称公断,是环境条约常常规定的一种争端解决方式,是指争端当事方一致同意把它们之间的争端交给它们自行选任的仲裁人裁判并承诺服从其裁决的解决争端的方法。1985年《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1992年《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生物多样性公约》等都规定了仲裁条款。从其形式上讲,仲裁类似于司法判决,但在其性质上却与司法判决不同。首先,仲裁具有“自愿管辖”的性质,由争端各当事国自愿把争端提交仲裁解决,并自行选择仲裁人,而当事国表示同意把争端提交仲裁采取的方式一般是:订立仲裁条约或协定、汀立并接受条约或国际公约中的争端解决条款或仲裁条款。其次,仲裁裁决是依据法律作出的.争端当事国有权选择仲裁所依据的法律,如果仲裁协定没有规定对争端的实质适用什么法律,那么到法庭应适用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规定的实质性规则。当然,这并不排除法庭适用公平、正义、公正等原则解决争端。再者,仲裁裁决是最终的,一经正式宣布并通知争端当事国或代理人后,即开始生效,不得上诉,对提交仲裁的争端各当事国具有法律拘束力,各争端当事国应善意地诚实遵守和执行仲裁裁决,但裁决的执行主要依赖于各当事国自身的道义心和责任感。1899年海牙《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公约》的缔约国,根据该《公约》第20条至第29条的规定.于1900年在荷兰海牙建立了国际常设仲裁法院,其目的在于促进不可能用外交方法解决的国际纷争及时诉诸仲裁。常设仲裁法院包括3个不同的机构,即常设行政理事会、国际事务局、常设仲裁法院本身。实践中,国际常设仲裁法院运用仲裁手段对一些严重的国际争端的成功解决,突出地提高了仲裁的价值和地位。本案中,争端当事国法国和西班牙自愿把有关拉努湖截流的问题提交国际仲裁庭予以仲裁。虽然水污染问题并没有提出来,仲裁裁决只是从侧面讨论了跨界污染问题,但是,国际仲裁庭根据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即国家资源开发主权权利和不损害国外环境资源原则)和相应的国际环境资源制度,认为“法国有权行使其权利,但它不得无视西班牙的利益;西班牙有权要求它的权利得到尊重和它的利益得到考虑”,从而成功解决了这一争端。目前,仲裁已经发展成为现代国际法上一个很重要的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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