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第三产业的迅速崛起,使“三产”扰民问题呈逐年上升趋势。如何妥善解决好经济发展与环境污染的矛盾,成为当前城市环境监督管理的热点、难点,也是我们亟需解决的问题。
餐饮业环境污染的现状
餐饮业的环境污染主要有污水、油烟、异味、噪声及热污染等,经调查,餐饮业排放的污水中含有大量的过氧化物和废油脂,且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城市下水管网,常引起下水道堵塞污水外溢;厨房排放的油烟、异味,大都呈无组织排放,对环境构成很大的危害;噪声超标的现象十分普遍,风机、排风扇、空调等排放的噪声严重影响了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餐饮业具有规模小、数量多、分布广的特点,与生活区混杂,处于热闹地段,以租用住宅楼底层为营业场所,因而餐饮业的“三废”污染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很大。目前,餐饮业的油烟污染和噪声污染已成为居民投诉的热点,且此类投诉处理难度大,重复投诉率较高。
造成餐饮业环境污染问题难于监督管理的主要原因
一、城市规划滞后
近几年来,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但在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的过程中,缺乏对餐饮、娱乐、服务行业配套设施的指导性规划,在建设过程中规划出人们日常生活所必须的餐饮娱乐服务等场所,从而造成餐饮业的选址没有一个明确的规范和要求,出现餐饮业选址不当的现象。
二、环保法律法规还不完善
目前,我国现行环境立法在某些方面还存在法律空白(餐饮业尚没有专门的法规),有的法律法规还缺乏配套政策(现有的环保法规缺乏对餐饮业管理的具体规定),有的可操作性不强,有的程序复杂、执法周期长,加之执法环境的局限性,执法手段软弱等因素,因而环保法素有“软法”之称,使得执法人员难以把握。
例如:某饭店排放的油烟污染了附近居民。环保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该饭店没有环保审批手续,其他手续也不俱全,于是执法人员向该饭店下达了《违法行为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该饭店在规定限期内,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将环保审批手续补办完毕等等。接下来会出现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饭店业主拒不整改,那么环保部门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处罚可以按《大气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进行处罚(直接从污染的角度进行处罚)。但这种处罚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污染问题,只能是罚款了事,污染仍然存在着。处罚还可以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进行处罚(间接从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及未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的角度进行处罚),这种处罚的罚款与责令饭店停止生产或者使用一并下达,通常能从根本上解决污染问题。(这就说明,污染问题很难通过《大气法》予以解决,而只能绕个弯,从建设项目未办理环保手续的角度才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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