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排污费的征收管理程序
www.110.com 2010-08-04 14:52
超标排污费的征收管理程序
责任部门:监察支队
办事地址:河北区日纬路46号
办公电话:26220538
服务范围:本辖区内所有排放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的企业、事业、个体工商户、部队、社会团体、党政群机关等一切排污者。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华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天津市环境保护条例》。
排污收费计算依据: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经贸委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
办事程序:
1、申报登记。
2、排污申报登记审核。
3、排污申报登记核定。
4、排污收费计算。
5、排污费征收与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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