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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3)
www.110.com 2010-08-02 16:05

  羽绒工业有以下三种企业类型:水洗羽毛绒加工企业,羽绒制品加工企业,水洗羽毛绒与

  羽绒制品加工兼有的企业.

  3.2 现有企业

  指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建成投产或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羽绒生产企业.

  3.3 新建企业

  指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新建,改建,扩建的羽绒生产企业.

  3.4 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

  指用于核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而规定的生产单位水洗羽毛绒产品(含水率≤13%)的废水排

  放量上限值,以t/T产品计.

  4 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4.1 现有企业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表1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表1 现有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排放控制指标 排放浓度限值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1

  化学需氧量

  (CODCr,mg/L)

  100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2

  总磷

  (mg/L)

  0.5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3

  总氮

  (mg/L)

  20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4

  氨 氮

  (mg/L)

  15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5

  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5,mg/L)

  30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6

  悬浮物

  (SS,mg/L)

  70 常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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