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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全市治理车
www.110.com 2010-07-08 09:0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2006年全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意见》暨《2006年全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2006年全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九部委《2006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以下简称治超)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06年全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意见》和《2006年全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以及2006年全国治超电视电话会议、全省治超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全面推动我市治超工作向纵深推进,现就做好2006年全市治超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思路和目标

  2006年全市治超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坚持“规范行为、依法严管、立足源头、标本兼治、科学治超”的工作方针,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强化组织领导,分解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治理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形成“经济调控治本、源头把关治根、路面查纠堵漏”的工作格局,切实把我市治超工作引向长效管理之路。

  2006年全市治超工作目标是:全市普通干线公路超限超载率继续控制在9%以内,实现市境内“大吨小标”车辆全部更正到位,杜绝“三乱”现象,努力实现治超工作的长效管理,确保公路设施完好和交通安全。

  二、任务和措施

  (一)道路治理:

  1.交通、公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路面联合治超工作力度,依法实施严管重罚,坚决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行为。要坚持定点检查和机动检查相结合、定时检查和不定时检查相结合、工作日检查和节假日检查相结合、守候式检查和举报式检查相结合,不断提高检查的频率,扩大检查的覆盖面,确保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2.据省统一部署,全市自7月1日起开展路面执法统一行动,通过各地、各部门之间的联动,大规模、全方位地打击非法超限超载行为。

  3.格落实卸驳载措施,坚决纠正违法行为。对于确属卸驳载后又重新装载继续超限超载的,交通、公安部门要作为新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惩。

  4.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超限超载车辆驾驶人员的管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记分等合并执行。对累计分值超过12分的驾驶人,要依法扣留驾驶证,组织学习和考试。

  5.交通公路、运管部门和公安交巡警部门以及高速公路路权单位各抽调1名工作人员参与市治超办联合办公;各县(市)、贾汪区也要相应抽调相关人员参与当地治超办联合办公。在全市各路面治超点,交巡警部门各派出每班次不少于2名干警、配备1辆警车,交通路政、运管部门各派出每班次不少于2名路政、运政稽查人员,并配备称重检测设备及车辆等,共同做好一线执法工作。

  6.安部门要配足警力,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抗法、扰乱执法和管理秩序的行为。针对“黄牛”带车绕逃等违法现象,公安部门要组织开展梳理整治,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治理活动。

  7.监部门要定期组织人员对治超称重设备进行计量鉴定,确保数据准确,切实减少误差,最大限度地解决和消除由此产生的矛盾和纠纷。

  8.物价等部门要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具体卸驳载收费标准,规范卸驳载收费行为,及时查处卸驳载企业的违法经营行为,保护运输业户的合法权益。

  (二)源头监管:

  1.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汽车生产和改装企业的管理,严把车辆生产关,努力从生产环节杜绝“大吨小标”和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车辆。

  2.监等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切实推行缺陷汽车召回制度,及时责令汽车厂家召回存在缺陷的汽车。

  3.安车辆管理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年内完成“大吨小标”车辆的参数更正、行驶证换发工作。

  4.商部门要通过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加强日常督查,牵头在公路治超点开展专项活动,严厉打击非法改拼装和倒买倒卖非法改拼车辆的行为;结合企业年检,重点审查汽车改装企业的资质和经营行为。

  5.安部门要严把车辆注册登记关,对于违规车辆一律不予登记和核发车辆牌证。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生产车辆的企业以及违规车辆的有关情况,要按季度集中通报相关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6.通运管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重点物资运输集散地、货运站场、卸驳载等场地的监督管理工作,努力消除超限超载车辆出厂出站现象,依法严厉查处货主、站场故意协助、放纵违法超限超载行为,采取措施阻止“大吨小标”车辆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进入运输市场。

  7.究并落实“黑名单制度”的具体实施措施,基本实现对本地违法经营业户的有效监控和及时查处,对外省、市车辆,要定期组织通报车籍地相关主管部门予以查处。

  (三)基础保障:

  1.大治超宣传力度。各级治超办及成员单位要把宣传工作贯穿于治超工作的各个环节,运用多种宣传媒介开展治超宣传工作,丰富宣传内容,拓展宣传载体,形成浓厚的治超舆论氛围。各级治超办要定期组织开展治超集中宣传活动。7月20日和10月20日为统一集中宣传日,所在周为集中宣传周,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各级治超办成员单位的负责人要在当地电视台分期制作治超专题访谈节目,每个成员单位1期,交通、公安1-2期。各级治超办要组织媒体开展3-5次采风活动,让记者深入了解治超一线情况。宣传部门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切实提高宣传效果,提高治超宣传工作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效性。

  2.地、各成员单位要加大领导力度,切实落实本地、本部门治超专项经费,满足一线工作需要,确保各项治超工作和措施得以落实。

  3.政部门要积极配合交通、公安等部门把治超经费纳入预算,切实加大专项资金投放,改善治超工作条件,保障各项治超工作举措真正落到实处。

  4.善监督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各治超执法部门要加强对治超执法队伍和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治超法律依据和相关政策要求,并严格执行,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各地、各级治超办和监察、法制等部门要联合组织开展不定期暗访活动,力争对违法违纪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查纠,保障治超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对涉及治超的相关投诉举报,相关部门要统一口径,妥善处理,切实保护一线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对确属违规执法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长效管理:

  1.强治超组织机构建设。及时调整充实治超领导小组,健全治超机构,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制度,充分发挥各级治超办的协调、督促职能。

  2.真贯彻执行《江苏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信息管理制度》,重新明确各成员单位信息联络员名单,加强治超信息交流与管理。

  3.强治超站点的建设,严格按照《徐州市治理路面超限超载检测点管理量化考核评分办法》的规定,对治超点进行一次普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治超站点不得启动治超工作。

  4.织实施我市超限运输检测站点布局规划研究工作,力争年底前完成。

  5.一步推广普通公路收费站计重收费方式,通过经济手段,消除超限超载车辆的非法利润;进一步完善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政策,鼓励和扶持发展多轴大型车辆;把好货运企业许可、个人从业资质关,鼓励企业走大型化、集约化发展道路,提高企业良性竞争力。

  6.实抓好农村公路治超工作。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的责任主体是县、镇政府,保障农村公路的完好、安全、畅通是其义不容辞的职责。各县、镇政府要明确负责农村公路治超工作的专兼职人员,采取聘请治超信息员、委托管理等方式,充分调动村委会和沿线农民的积极性,加强对搭接国省公路的农村公路路段和其他重点路段的监督管理,加大流动检查力度,有效防止超限超载车辆绕道行驶农村公路。交通部门要在上述路段设置限载标志,公布治超举报电话,对举报者给予一定奖励。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当地货运站场的监督管理,消除超限超载车辆出厂出站现象。市治超办要不断完善超限运输检测站点布局,逐步建立全市性的超限超载车辆监控网络。

  三、责任和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当前,我市治超工作正处于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加快向长效治理机制转型的攻坚时期,能否做好今年的治超工作,关系到前两年所取得的成果能否巩固,关系到治超工作能否顺利转入长效治理,更是对各级政府执政能力的考验。因此,各地、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省、市部署和要求上来,认真把握今年治超工作的思路、目标和要求,切实把治超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把治超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切实加强对治超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责任制,坚持治超工作机构不变、经费不减、力度更大。要按照《2006年全市治超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的要求,积极筹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管理责任,切实做到责任到部门、压力到个人,强化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三)加强沟通,联动治理。要继续坚持“统一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治超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沟通和协调,形成全市治超“一盘棋”的工作格局。交通、公安等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完善和监督车辆生产、改装、上牌、发证环节,进一步加快货运配载管理、运输市场的秩序规范化步伐,使执法监督检查、舆论宣传引导、执法投入保障工作齐头并进。要加强与相邻省市县的沟通协调,针对徐州作为交通枢纽过境车辆较多的特点,市治超办要牵头做好与邻近省市县的联系沟通,建立联动处理机制,加强协调合作。要加强市内各县区之间的沟通协调,相邻的县、区和治超站点之间,要定期互通情况,密切配合,共同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市治超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妥善处理好各成员部门之间的关系,各部门之间既要分工负责,又要步调一致,相互配合。各县(市)、贾汪区治超办、各治超成员单位要按照市治超办的要求,及时报送治超工作有关情况和信息。

  (四)严格监督,加强考核。各地、各部门要加大明查暗访和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基层责任单位和治超点的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广泛接受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治超执法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严肃执法纪律,对执法犯法、徇私枉法和勾结“黄牛”、“车托”的人和事要严肃查处,维护治超执法队伍形象。市治超办要研究制定治超工作考核标准和办法,把治超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及时总结并表彰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形成治超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有奖惩的良性运作机制。

  各地举报电话为:徐州市治超办:85605523;丰县治超办:89280844;沛县治超办:89634316;铜山县治超办:83840267;睢宁县治超办:88382007;邳州市治超办:86580369;新沂市治超办:88060567;贾汪区治超办:82358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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