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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交通局关于全市“十五”时期
www.110.com 2010-07-08 09:0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白浪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政府同意市交通局《关于全市“十五”时期交通基础设施发展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九五”时期,我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投入产出目标责任制,充分调动了全社会大办交通的积极性,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十五”期间,是我市现代化交通事业建设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继续深入贯彻《市政府关于加快公路建设的决定》(十政发[1998]90号),认真落实交通发展目标责任制,努力为我市交通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全面实现全市“十五期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跨越式发展。

二○○一年三月十四日

关于全市“十五”时期交通基础设施发展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的报告

市人民政府:

按照市委、市政府构建十堰“Y"型立体交通网络的战略部署和全市“十五”社会经济发展目标要求,市交通局在认真总结“九五”成绩与经验,分析新世纪我市交通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的基础上,遵照省政府鄂政发[2001]8号文件要求,拟定了全市“十五”时期交通基础设施发展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现报告如下:

一、全市“九五”时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产出目标完成情况

(一)规费征收超额完成计划。全市纳入目标考核的汽车养路费等八项规费五年共征收56086.72万元,为“九五”时期计划目标的114.67%,比“八五”时期增长54.01%。

(二)交通建设投入成倍增长。“九五”时期,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共投入10.24亿元,为计划目标的232%,比“八五”时期增长86.2%。其中,公路建养完成投资9.5亿元,汽车站场建设完成投资1548万元,港航建设完成投资869.3万元。

(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突破性地发展。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目标全面或超额完成。其中,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7611公里(不含5000公里村级公路);公路密度达到每百平方公里32公里;等级公里比重达到54%,比计划目标超出8个百分点;一级公路新增4.38公里,达到27.65公里;二级公路新增104.14公里,为计划的119.7%,达到403.91公里;三级公路新增220.72公里,为计划的100.3%,达到726.31公里;四级公路新增602公里,为计划的100.3%,达到2983公里;等外路改造773公里,新铺油路494.68公里,为计划的103%;新改建公路桥梁14座1850.9延米,分别为计划的700%和656%。公路养护工程均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其中完成油路大修108.3公里、中修114.64公里,分别为计划的103.1%和134.8%;完成GBM工程184.3公里,公路绿化607.77公里,公路年均好路率达71%,超计划5个百分点。全市新增客运站5个,配套完善客运站1个,为计划的166.7%。到“九五”期末,全市公路客运站场共有25座,旅客日发送能力达到3万人次;新建泊位3个,新增港口年吞吐能力20万吨。尤其是“九五”后期,我市抢抓国家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及全省路网改造等机遇,全力争取,确保了汉十高速公路开工建设,“Y"型交通枢纽工程全面启动,二级路网改造全面展开。这标志着我市交通建设实现了历史性突破,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九五”期间,在全市推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产出目标责任制的过程中,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营造了有利交通发展的良好环境;明确责任主体,密切责权利关系,建立和增强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责任机制和激励机制;投入产出目标明确,统筹规划,超前安排,实现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良性循环;更新观念,拓宽思路,广开渠道筹集资金,形成了交通建设投资多元化的格局;强化质量意识,推行规范管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逐渐步入健康发展轨道。“九五”时期,全市交通建设虽然取得很大成绩,但与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要求还不相适应,瓶颈制约还没从根本上解决,山区交通基础设施条件相对落后,公路交通技术等级较低,建设任务还很重,困难还很多;资金缺口较大,快速增长的建设需求与有限的资金来源形成巨大反差,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力度,拓宽筹资渠道,增加投入规模;工程造价低,建设市场不规范,队伍法规意识不强,技术水平和装备能力不高,工程法制化、规范化管理难度较大。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需要进一步引起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解决和完善。

二、全市“十五”时期交通基础设施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抢抓机遇,实现“两通”突破,构建以十堰为主要控制点的现代化立体交通网的战略方针,坚持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方向,突出发展主题,加快枢纽工程建设,优化骨架路网,提高农村公路通达深度和通行能力,完善站场码头,推动铁路、航空港建设,合理调整交通运输结构,促进畅通、安全、便捷的现代化综合运输体系的逐步形成,使我市交通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以基本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基本原则。坚持依靠各级党委、政府,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坚持条块结合,分级管理;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坚持建养并重协调发展;坚持速度与质量并重,实现质量与效益统一。

(三)奋斗目标。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参与西部大开发、构建“Y"型经济走廊的战略构想,重新整合和优化配置鄂、豫、川、陕、渝毗邻地区交通资源,以十堰为主要控制点,以高等级公路、铁路、航空为主体,构建十堰至武汉、十堰至西安、十堰至重庆的现代化立体交通网,为把十堰建设成为我国东西结合部的区域性、多功能的重要中心城市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十五”末,基本实现十堰至武汉高速公路的通达,十堰至辖区内各县市二级公路通达,县市至乡镇等级路通达,村村通公路,全市公路总里程达到8122公里,等级公路比重由“九五”末的54%提高到69%。全市交通基础设施由相对滞后型达到基本适应型,为实现适应型和相对超前型创造条件。

(四)主要任务。

1、全力构筑“Y"型交通枢纽。重点是抓好“三路、两站、两港”建设。三路建设:一是集中力量建成汉十高速公路十堰段,实现十堰至武汉高速公路直接通达,拓宽十堰“东引”的大通道,同时抓紧进行银武高速公路十堰西段105公里的前期工作,争取早日立项,并在“十五”期开工建设;二是在2002年底基本建成郧庙二级公路,使十堰至西安高速公路建成之前,有一条替代快捷通道;三是在2002年基本完成向双二级公路改造后,争取进一步在“十五”期间将竹向路全面改造成山区二级路,使十堰至重庆的快捷通道基本形成。“两站”建设:主要是配合有关部门对十堰和武当山火车站进行提升改造,提高吞吐能力;同时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积极申报建设襄渝铁路复线,提高通行能力;在武汉至十堰客运列车提速对开后,积极争取增加十堰经安康到西安的客运列车“两港”建设:近期主要是利用老河口军用机场,加强军地合作联营联航,增加航班,扩大空运业务,使其成为十堰的航空港;同时努力争取修建十堰(六里坪)飞机场,加快十堰立体交通全面发展。

2、全面改造区域内路网。一是改造国省道干线路网和重要省际出口路418公里,达到二级路标准,重点是改造“五路”,即209、316国道和老白路、郧漫路、六两路,加快“Y"型枢纽的郧庙路、竹巫路建设步伐,五年共新建二级路572公里;二是改造县乡公路网1342公里,其中:改造三级路225公里,四级路537公里,等外路进等改造550公里,新铺沥青路面541公里;三是加快村级公路建设步伐,修通管理区公路325公里,村级公路2000余公里,实现村村通公路目标。

3、完善配套桥梁和防护工程。争取建设丹江口市江北大桥,做好郧西县将军河汉江大桥建设的前期工作,加强路网改造的桥梁和防护工程的配套,加固国省干线大中危桥21座。

4、加强公路的养护管理。完成沥青路面大修190公里,中修175公里;水泥砼路大修40千平方米,中修200公里;新建GBM工程360公里,新增公路绿化400公里。到“十五”期末,公路干支线年均好路率达到79%。比“九五”末提高8个百分点,其中,干线好路率达到87%,比“九五”末提高10个百分点。

5、加强公路站场和运输市场建设。一是配套完善站场。配套建设公路客运站3个,新建公路货运站2个,做好站场维护,保持功能良好,实现公路点场联网、配套,适应现代物流和高速客运发展需要。到“十五”末,基本形成功能齐全、设施配套,以十堰为中心,县市为支点,辐射乡镇,布局合理的客货运站网络。二是加快运输市场的培育和发展。实行宏观调控,强化规范管理,保持运力稳定增长。“十五”期间,我市客货运输车辆保持4%和3%的发展速度,全市营运客货车达到13160台。三是调整运力结构,尽快建立以高速公路为依托的客货运输和配套服务业,打破所有制界限和区域壁垒,加强规模经营,发展高档豪华快速客运和集装箱运输,不断提高运输经济效益。“十五”期间,全市客货运输量保持8%和5%的增长速度,完成客运量1.74亿人,客运周转量92.6亿人公里,使交通运输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6、抓好港航建设。配合“南水北调”工程,做好我市境内汉江航道的整治工作,新整治航道50公里,改善航道39公里,航道养护222公里,航道设标68公里96座,完善配套港口泊位1个,不断提高航道和港口码头的吞吐能力。

7、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经测算,全市“十五”时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除高速公路、铁路、飞机场等重点工程外,投资规模为118338万元,其中:建设投入88338万元(公路85308万元,站场1950万元,港航1080万元),养护投入30000万元。预计可落实资金47844万元,包括交通规费费改税后财政拨款资金32844万元,争取交通部补助3000万元,争取国家债券5000万元,争取以工代赈资金5000万元。资金缺口70494万元,主要通过银行贷款40000万元,争取优惠政策,地方筹资等多种途径解决30494万元。

8、加强支持保障系统建设。实施科技创新,到“十五”末,努力使交通科技进步对交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增加6-8个百分点;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努力建成公路、水路运输管理网络系统,车船性能检测和维修质量监控网络系统,现代物流仓储服务网络系统;逐步形成全市路政、运政和交通安全监督管理与救助保障系统;提高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队伍技术水平和装备能力;提高交通职工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到“十五”期末,全市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全部达到大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在职职工中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和技工人员分别达到30%、25%和60%;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全市交通系统100%的单位建成和保持县市以上文明单位,市交通局保持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省级最佳文明单位称号,建成文明系统。

三、全市“十五”时期交通基础设施发展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及保障措施

(一)实施方案。

“十五”时期,实行“统一规划,预算管理,定额投入,确保产出”为核心内容的交通基础设施发展目标责任制,我市已与省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全市将对目标任务进一步分解,并以签订责任书的形式予以落实。具体实施分两个阶段,即在交通和车辆“费改税”前,继续执行“九五”时期投入产出目标责任制方案,“费改税”后的实施方案如下:

1、管理模式:实行统筹规划,条块结合,分级管理。即依靠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建设实际,合理划分条块结合、分级管理的职责,从而进一步理顺责权利关系,增强责任机制和激励机制,调动各级党委、政府加快发展交通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业务部门应有的职能作用。

2、资金拨付:实行预算管理,按项目拨付资金。即由市交通局按省交通厅批准的计划项目,按预算和进度将资金拨付到工程项目。

3、考核奖惩办法:第一,实行年度考核与阶段考核相结合,分层负责,奖惩对等的办法,并落实到全员。第二,各县市区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市交通局及直属各单位、重点工程建设单位完成阶段主要目标的,给责任人及主要领导成员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县市区,可提前安排计划项目。阶段主要目标达不到90%的,由市政府通报批评;达不到80%的,如数扣减未完成目标的投资资金并相应扣减当地其它可用资金。第三,责任期内,如国家发生重大政策变化,建设布局发生大的调整及遇有不可抗拒的特大灾害等,可相应调整责任目标。第四,目标责任制的实施和考核,不受领导人更迭的影响,领导人变更必须做好交接工作。

(二)保障措施。

“十五”时期是我市交通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交通建设规模大、任务重,需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市委、市政府“两通”突破、构建立体交通网的部署,交通建设作为优先发展的重中之重工作来抓。市县两级政府要成立和加强交通建设指挥部,负责研究制定交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并完成年度交通建设任务,协调解决交通建设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一是进一步强化目标责任管理。“十五”期间,交通建设继续实行目标责任管理,按照“统一规划,条块结合,分层负责,联合建设”的原则,由工程所在地政府负责组织建设。路网规划内的公路建设项目,其占地拆迁、青苗补偿、路基土石方及小桥涵配套工程,以地方政府为主组织建设;路面、大中桥及隧道工程项目,以交通公路部门为主,按“四制”要求完成;路网规划以外的县、乡、村公路建设,以地方政府为主,通过组织民工建勤,自筹资金完成,经交通部门验收后按有关政策给予适当补助。

二是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各级党委、政府,要在认真落实十政发[1998]90号文件的基础上,借鉴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政策,对交通建设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国省道公路建设用地要比照铁路、民用航空用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县乡道建设用地免征耕地占用税;降低交通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公路路网改造用地按乡村公路建设政策执行;减免交通建设用料和地矿资源税费、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新菜地开发基金、水利建设基金等;对交通部门所属公路段从事交通基础设施养护业务费用免征营业税;交通建设需动迁的电力、通讯、广播电视和其它构筑物,由权属单位按规划红线自行迁移;允许交通部门优先获得高等级公路城镇出入口两侧各50米范围内、互通式立交桥周围100米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用于综合开发,所得收入作为公路建设基金,用于补助公路建设。

三是进一步开拓筹资渠道。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加大对我市交通建设的投入;充分利用“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大力争取银行贷款;引导和鼓励外商、个体等非公有制经济投资交通建设;转让效益好的公路或桥梁经营权,盘活存量资产,实现滚动发展;争取发行企业债券或建设债券;地方政府加大对交通建设投入,纳入财政预算,并保持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比例。对以工代赈用于交通建设的资金,财政安排的交通公路水毁资金,扶贫交通项目资金等集中进行使用,统筹安排,充分发挥效益。

四是进一步加强交通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交通建设工程全面推行工程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认真落实质量终身负责制,建立和完善三级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安全管理新机制,广泛深入开展交通建设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活动,加强交通工程廉政建设,防止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发生,杜绝“豆腐渣”工程,确保建、养、管工程健康有序进行。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市政府批转各县市区、各部门执行。

同时由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目标责任状,确保“十五”期间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

市交通局
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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