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出台劳动人事争议规则(4)
www.110.com 2010-07-15 11:51
第三十六条 本规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注:人社部网站2010年1月27日发布)
原劳动部1993年11月5日颁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劳部发[1993]300号)、1995年3月22日颁布的《员聘任管理办法》(劳部发[1995]142号)以及原人事部1999年9月6日颁布的《人事争议仲裁员管理办法》(人发[1999]99号)同时废止。
- 上一篇:北京成立首家劳动争议审判庭
- 下一篇:“农民工血溅劳动局”真相调查
相关文章
- ·人社部出台劳动人事争议规则
- ·人社部出台劳动人事争议规则
- ·人社部出台劳动人事争议规则
- ·人社部出台劳动人事争议规则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
- ·解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提高效能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 ·人保部副部长杨志明:强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
- ·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权利不同
- ·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时效不同
- ·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范围不同
- ·初析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的异同与关联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将整合
- ·初析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的异同与关联
- ·就进一步加强工会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出台意见
- ·人社部副部长:面对劳动争议 两头调平就是水平
- ·新的劳动争议司法解释有望年内出台
- ·对事业单位人事争议仲裁的法律适用等相关问题
- ·人事争议处理理论与实务研究(8)-人事争议仲裁的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