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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请假去结婚 归来丢饭碗
www.110.com 2010-07-15 11:51

  新华报业网讯 “我回家去结婚,跟领导说了呀,领导也口头同意了,怎么能算旷工呢?”蜜月归来就被单位解除的新郎官郭先生昨日郁闷地找到晨报法援热线,委屈地向援助律师诉说了自己因为回老家结婚丢了工作的遭遇。昨日,记者与解雇郭先生的邦基(南京)粮油有限公司人事部取得联系,人事部陈经理告诉记者,郭先生休婚假没有办理任何书面手续,公司只能按旷工处理。

  员工:结婚前,口头向主管请过假了

  “结婚这么大的事儿,我能不跟领导说吗?”郭先生说,他2004年从东北大连来南京,在邦基(南京)粮油有限公司工作,任保管员。今年6月3日,他和邦基公司签订了3年劳动合同。今年10月4日,郭先生和未婚妻回大连结婚。10月23日,度完蜜月的郭先生与妻子乘飞机返回南京。10月25日,郭先生一脸喜气回公司上班。11月5日,公司人事部找到郭先生表示,他没履行请假手续就私自离开公司回老家结婚,违反了公司管理规定,按旷工处理。根据公司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将对他予以开除。

  “听到这个决定,我感到莫名其妙。开除?旷工?和我开玩笑吧?”还在新婚蜜月期的郭先生表示,早在他准备回大连结婚前,就口头向主管领导请假了。后来,在他离开公司前,他又找主管领导口头请假,表示自己要收拾东西买飞机票回老家结婚。“当时,领导十分爽快就答应了,跟我说‘赶紧收拾东西买飞机票吧。’”郭先生称,“我离开前,公司的排班表都排好了,上面显示我是‘婚假’。”

  郭先生称,他万没想到,等他休完婚假回来,当初口头同意他回家结婚的主管领导反倒责怪他不办请假手续,人事部门更要按旷工处理他。“公司又没有规定口头请假不算!”郭先生辩解说,在他看来,无论是口头请假,还是书面请假,但凡获得上级主管批准的,就算是正式请假。公司人事部门事后可以调查他是不是真的回去结婚了,而不应拿此请假细节来刁难他。

  郭先生表示,他手上有签了3年的劳动合同,公司不顾合同规定,合同期未满就开除他,违反了《劳动合同法》。他已经向南京部门提出了仲裁申请,要求维权。

  公司:所有请假必须书面申请

  昨日,为了核实郭先生所反映的情况,记者电话联系了邦基(南京)粮油有限公司人事部。人事部的陈经理告诉记者,郭先生休婚假不合手续被,是公司人事部门根据相关规章制度做出的决定。按公司人事管理规定,所有的员工请假必须有书面的申请,到人事部门备案。“我们是外资公司,所有员工请假必须有书面手续,这是制度。郭先生不可能不知道这个制度,他的爱人就有书面请假手续。”陈经理表示,郭先生夫妇都是公司员工,结婚前,郭先生的妻子按规定履行了书面请假手续,而郭先生却没有书面手续。公司按规定,只按旷工处理了郭先生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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