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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乐中国“拾荒”实验(6)
www.110.com 2010-07-15 11:52

  如何帮助拾荒者群体,让他们觉得“被人尊重”,同时也得到最低限度的生活保障?经过一番思考,羊军承认,有关的具体实行办法,“还在考虑中”——依照《新》,将对方纳入自己的企业,风险很大,而为其购买商业保险的金额又太大了。

  “我现在能想到的,就是帮一些长期合作的核心渠道商解决社保问题。”羊军说,“以我的实力,只能做到这么多。”

  对利乐这些较早在中国市场推进环保项目的企业而言,已经意识到,中国巨大的拾荒者队伍没有组织、分散、不具法人资格的组织形态,因此也无法和企业进行交易。正是这一点,直接制约了利乐和其他大量使用包装的跨国消费品生产企业,比如卡夫、可口可乐推动废弃包装的回收。

  此外,还有政策法规上的问题在困扰那些试图在中国回收电子垃圾的IT企业。根据记者了解,由惠普和佳能支持的回收渠道所得到的打印机废旧墨盒寥寥无几,多数墨盒要么被居民无意识地丢弃,部分则被市场上的小贩通过不正规渠道拿去“废物利用”,再次填充后卖到市场上去。不正规的企业处理墨盒会污染环境,也挤压了正规回收企业。

  目前,中国现有的关于废弃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管理条例,其核心是针对回收管理,而不是回收再利用。它遵循1992年中国加入的《巴塞尔公约》,禁止电子垃圾跨省运输,这就使得企图统一处理电子垃圾的跨国公司在某种程度上遇到法规上的障碍——可能将电子垃圾收集上来,也很难将其运送到自己支持的企业去进行再利用的加工。

  “说到底,在中国推动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和再利用,需要政府、行业、企业各司其职。”杨斌认为,“在中国,政府为循环经济立法尤其重要,而公众的垃圾分类和环保意识也需要政府来推动和宣传。”

  而这远非利乐,甚至几家大型包装生产商通力合作就能办到。

  因此,利乐、包装协会和一些包装使用和生产厂商建议,中国政府可以将其他国家地区的经验纳入正在制定的《包装物回收利用管理办法》。

  在与包装物回收利用有关的三个群体中,目前国际通行的模式是:由政府制定法律法规,指导企业和居民对垃圾进行分类和处理;政府有关部门或是生产者有责任组织对包装使用企业发放补贴。比如可口可乐、卡夫统一收取包装处理费(费用分摊比例则由包装使用企业与包装生产企业自行协商);政府对废弃包装处理企业给予税收、采购政策的支持;收取包装管理费的组织对相关包装处理企业发放补贴;同时,在整个包装处理链条中,政府有关部门要起到监督和核查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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