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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建立并完善家政服务机制
www.110.com 2010-07-15 11:52

  法官说法

  徐汇区法院侯荣康法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现如今伴随着经济的发展,不少家庭对于家政服务的需求也日趋旺盛,在这种需求背后,发生在家政服务行业中的案件也屡见不鲜,而且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盗窃等刑事犯罪。

  “如何去建立并完善家政服务市场规则成为当务之急。”侯荣康坦言,现在的家政服务概念内涵正在日趋扩大,已不仅仅停留在原先所理解的保姆清洁服务,还包括了对老年人护理、对孩子家教等服务项目。而在家政服务概念扩大的同时,家政服务功能却在日渐萎缩。

  现在的家政服务人员往往并非直接受雇于家政服务公司,而是作为相对独立自然人出现,可能是出于经济因素的考虑,家政服务公司往往更乐意扮演 “中介”角色,从而卸去了一些本应发挥的包括监管雇员在内的功能作用。

  其实,家政服务公司的经营模式应当是员工制,而非现在的中介制。家政服务公司沦落为家政中介公司,其行为本身也无疑是将原本自身所需承担的风险转嫁到了从业人员与雇主身上,从业人员可能面临劳动权益无法保障的风险,而雇主则可能面临家庭财产安全隐患。正是基于功能与内涵的背道而驰,所以家政服务行业出现一种乱象。

  同时,侯荣康也指出,诸如“贴心保姆”卷走19万案与女家教牵走价值27万元名表案等案件的发生,与雇主大多缺乏防范意识有一定关联。雇主自身的防范意识亟待加强。

  侯荣康提出,家政服务公司应加强对从业人员身份的审查核实,而同时也应当肩负起对从业人员前期的专业知识技能、礼仪、自身修养、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职责。另外按照要求,家政服务公司、从业人员、雇主应签订书面合同,明确三方的责权利关系,使三方的权益得到保障,三方的法律责任更加明确,当发生纠纷时有据可查,有章可循。作为家政服务行业从业人员而言,则应当讲究诚信,能够如实地提供个人基本信息,而且本身应当具备一定的素质业务能力。

  最后,侯荣康表示,上海作为经济发达城市,家政服务领域的案件发生比较频繁,正因为如此,相关行政部门更应当建立并完善家政服务机制,以避免日后有更多该类型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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