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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动了我的“工时制”
www.110.com 2010-07-15 11:52

  “经过这么一折腾,我都快成了法律专家了。”站在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的门口,刘洋一脸无奈地对记者说。

  为了给自己的“工时制”讨个说法,在宁波市某进出口公司工作的刘洋和他的几位同事奔走于有关部门和法院之间,但却屡屡碰壁……

  近日,刘洋又接到了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

  “‘篡改’我的工时制,单位有凭,有关部门有据,难道我只能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吗?”离开法院时,刘洋一脸沮丧地对记者说,“到底谁动了我的工时制?”

  一个批复改变了职工的工时制

  “发前,我还盘算着,这个月加了不少班,应该可以拿到一笔可观的加班费了,到时候要犒劳一下自己。”刘洋说,由于最近公司业务量上升,所以加班成了“家常便饭”,“虽然很忙,但想到可以赚些加班费,我和同事可以说是任劳任怨”。

  但是,令刘洋等人意想不到的是,发到手的工资仍然维持在“历史水平”———公司并没有付给他们任何加班费。

  怎么会这样?一头雾水的刘洋等人随即找到公司有关负责人交涉。

  “当时公司领导就引经据典地说,根据相关规定,不定时工时制的职工,不享受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只有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才给加班费,其他时间均不视为加班,公司不用支付加班工资。”说到这里,刘洋情绪陡然激动起来,“当初签订合同的时候,我们的岗位明明写的是标准工时制,怎么现在无端就成了不给加班费的‘不定时工时制’了?”

  对此无法接受的刘洋等人当场表示公司的说法“站不住脚”,无凭无据。

  面对刘洋等人的质疑,企业有关负责人又拿出了自己的秘密“武器”,由当地劳动部门颁发的“尚方宝剑”———批复。

  这份批复白纸黑字地注明———批准公司对包括刘洋的职位在内的19个岗位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申请。

  一纸诉状矛头转向行政部门

  原本认为自己有理有据、底气十足的刘洋等人一下子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对方是法条、批文“一个都不少”,自己手里的却是一张可能早已失去“作用”的,可是他们想不通的是:怎么一下子冒出来这么多决定自己命运的文件,而在此之前自己却是一无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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