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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被指扣押员工提成作保证金
www.110.com 2010-07-15 11:53

  一宗劳资纠纷引出行业尴尬状况,东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呼吁出台政策规范行业发展

  日前,本报接到报料称,9名员工指责广东金信联行置业有限公司(下称“金信联行”)扣押员工提成用作保证金,而用人方不承认,在各执一词之下,劳资双方闹上部门。

  东莞房地产协会透露由于中介公司设立的门槛过低,经营范围无差异化、区域店面总量过大等,这些行业尴尬现状需要相关部门出台政策,帮助地产中介行业规范经营,引导行业健康发展,以减少恶性竞争。

  无故扣10%提成作保证金?

  “公司克扣我们的,压榨我们的血汗钱”,日前,广东金信联行置业有限公司原员工陈先生(化名)等9名离职员工给记者报料,陈先生反映该公司规定新员工在进入公司工作第1年内,按正常提成的90%发放,余下10%作为保证金暂扣在公司。但员工离职后,该公司没有把保证金返还给员工。

  据陈先生介绍,自己和其他8名同事于2008年1月,受聘到广东金信联行置业有限公司处工作,任职“房地产中介经纪人”。按双方签署的《书》约定,其月工资为450元,另根据销售业绩按比例提成。

  双方签署劳动合同后,广东金信联行置业有限公司并未按约定全额支付陈先生等9人的销售业绩的提成工资,而是以缴交诚信金的形式予以扣留(按应支付提成工资的10%的标准)。陈先生等9人在多次要求该公司支付未果的情况下,被迫于2009年3月24日离职。

  陈先生认为,广东金信联行置业有限公司无故克扣申诉人的工资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陈先生等9人有权要求被诉人支付克扣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据陈先生提供的数据显示,广东金信联行置业有限公司克扣陈先生等9人的保证金合计约27000

  劳资双方“对簿”仲裁庭

  9位员工向东莞市东城区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并于2009年10月9日参加该案件的开庭审理,离职员工有4名代表参加开庭,记者作为旁听参与审理。在庭审的过程中,广东金信联行置业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师认为,该公司已经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向离职员工支付了工资(含业绩提成),不存在克扣工资的行为。

  金信联行的代理律师表示,按照行业惯例,中介行业业务人员的工资一般由底薪、提成和奖金三大部分构成,各个部分每个公司的规定各有不同。根据该公司2007年12月26日颁布的《业绩提成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在不同的业绩额度内,入职1年内的业务员可以按照10.8%至28.8%不等的比例提成,入职满一年的业务员可以按照12%至32%不等的比例提成。根据上述比例,广东金信联行置业有限公司已经向陈先生等9名申请人业绩提成,其代理律师还提供了金信联行给银行发放员工工资的工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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