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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有了系列“良方”
www.110.com 2010-07-15 11:53

  我国首部促进和谐劳动关系法规11月1日在深圳施行化解
  我国首部促进和谐劳动关系法规--《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将于11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为依法化解劳动矛盾纠纷提供了有力武器,在促进劳动制度的完善和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开出了系列"良方"。昨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该条例实施动员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锋,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庄礼祥,副主任李华楠、秘书长袁庆文等出席了会议。
  会上,李锋、庄礼祥分别就条例的贯彻实施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区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执行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社会公布。市、区人大常委会明年将把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重要工作任务列入计划,采取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形式促进条例的贯彻实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对条例的实施阐述了具体意见。
  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在会上透露了一组数据:今年以来,我市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出现了爆发式增长。1-9月,我市两级法院共受理一、二审劳动争议案件33929宗,同比上升146.04%,占同期一、二审民商事案件的39.3%,占同期全市法院受理案件总数的26.3%。该负责人说,当前,涉及劳动关系的矛盾纠纷正处于多发、易发时期,相当一部分纠纷最终进入诉讼渠道,劳动争议案件和涉及劳动社会保障的行政案件在法院审判工作中占据很大比重。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的施行,为我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化解劳动矛盾纠纷提供了有力武器。为了体现《条例》的立法精神,提高劳动争议审判效率,进一步减少当事人的诉累,两级法院将在以往建立劳动争议案件审理"绿色通道",建立"一宽(时效从宽)、二不(不预交受理费、不预交执行费)、三快(快立、快审、快执)"审判运行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行一审劳动争议案件简易程序审理,简化二审办案程序,减少办案环节,缩短审理周期,在立案、排期、移送、执行等各个环节确保劳动争议案件优先处理,加快案件流转。目前两级法院已开展清案行动加大案件审理力度,下一步将继续通过开展办案竞赛、竞赛,开设"夜间法庭"、"假日法庭"等,狠抓清案工作,保证案件及时审结。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则表示要健全落实《条例》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包括健全劳动者正常调整机制,合理调整标准,进一步完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建立劳动争议三级调解网络工作机制;建立建筑行业工资保证金制度;建立劳动用工信息申报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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