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本文讲的是条例,谨防《工资条例》遭遇执行难。对于广大劳动者来讲,这无疑是个天大的好消息。《工资条例》的出台,意味着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大幕正式开启,其所必须触及到的垄断行业的坚冰被打破...
被列入2010年国务院立法规划、被认为是收入分配改革的标志性内容、历经数次草案修改却始终难产的《工资条例》,终于即将于外界见面。据《中国经营报》报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全国人大参与《工资条例》制定的各方代表正在探讨《工资条例》中需要修改的细枝末节,进行最后一次修改。
对于广大劳动者来讲,这无疑是个天大的好消息。《工资条例》的出台,意味着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大幕正式开启,其所必须触及到的垄断行业的坚冰被打破。在来自于垄断行业等利益集团的极力阻挠下,《工资条例》能取得如此神速的进展,充分表明了中央政府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决心非常之大。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工资协商制度、同工同酬等条款将出现在该条例中。很显然,这对于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正当利益意义重大。
众所周知,贫富差距过大,将对社会产生复杂而深刻的影响。它不但会使人们心理失衡,滋生不稳定因素,诱发各种犯罪活动,对整个社会秩序造成极大威胁,而且还会对社会制度产生不良影响,严重损害社会公平和政治权威。很多人都认为,目前我国的贫富差距已经到了让人难以忍受的地步。
在之前的讨论中,有关“同工同酬”的条款引发的来自垄断央企的反对声音最大。它们不希望将员工纳入到《工资条例》规定的工资总额中,而讨论组最终决定,把福利同样纳入到工资总额中,受到《工资条例》的规范和监管。这或将切走很大一部分垄断企业坐拥的巨大奶酪。因为这意味着,数量众多的被派遣工(包括农民工)有权享受和本企业员工相同的待遇。若真如此,即便他们依靠政策、体制或其他特权每年都能从民众身上获取令人咋舌的巨额经济效益,也很难支付得起,必迫使其大幅消减员工目前所能享受到的优厚待遇,再加上工资总额需上报至人事部门、财政部门和国资委批准审核,从而有效降低灰色收入比例,缩小垄断行业内部及其与其他行业人员收入差距,使整个社会收入分配更为合理。
不过,好的制度更需要好的执行与监管。可以想像,在被极大触动利益的情况下,拥有强大势力的利益集团能否不折不扣地执行《工资条例》,还需要打上一个问号;垄断企业员工和公务员目前所享受到的灰色收入形式多样,名目繁杂,《工资条例》对这部分利益的区分和规定是否足够精细,监管是否足够有力,也尚且存疑。此外,关于垄断行业涨薪在必要时召开听证会的规定,也要提防其做手脚,将听证会变成听涨会。这对有关部门的监管将会是一个严峻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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