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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疑偷东西员工被辞 员工索取工资和押金被拒
www.110.com 2010-08-23 17:12

 半岛都市报9月4日讯(记者 李兵)今年6月份,外地来青工作的赵先生与本市一家保险公司签了代理合同,成为该公司的业务员。此后,公司里多次出现失窃事件,8月下旬,公司经理找到赵先生,以“嫌疑大”为由劝其主动离开公司。

    51枚金牌见证中国力量 奥运特刊:饕餮盛“艳” 青岛啤酒·网眼看奥运 半岛网奥运观察团 今天上午,赵先生向记者介绍,今年6月初,他与本市一家保险公司签了代理合同,成了该公司的一位业务员。今年7月份,赵先生所在的公司接连丢失东西。“公司的韩经理说,在失窃事件中,我的嫌疑最大,希望我能主动离开公司。”赵先生感觉受到了极大的侮辱,决定离开公司,韩经理当时答应支付。可8月28日,赵先生在工资卡上并没有发现7、8月份的工资和400元押金。昨天上午,赵先生到公司讨要时遭拒。

    今天下午,记者与韩经理取得了联系。据韩经理介绍,公司在短短的两个月之内,已经被盗了大约2万元的财物,有5位员工举报赵先生的嫌疑最大。而他对于“欠薪”并没做出解释。

    对此,康达青岛律师事务所的孙律师和郑律师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依据《》,在公安机关没有将赵先生列为犯罪嫌疑人之前,公司仅凭怀疑就劝退员工的做法不妥。”孙律师说。而郑律师认为,赵先生已经跟公司形成了事实上的,可以依据《劳动法》向相关部门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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