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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辉员工遭遇讨薪瓶颈 东莞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
www.110.com 2010-08-23 17:15

  创辉走佬危机已过去9天了,尽管本月21日创辉深圳总部公布了一份《创辉租售危机解决方案》,但该方案对员工的只字未提。昨日,记者从市东城劳动分局监察科了解到,创辉租售东莞分公司并无法人资格,员工讨薪很难处理。


东莞分公司无法人资格
  昨日,市东城劳动分局监察科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早在创辉租售关门当天,就有79名员工提交了材料。但由于创辉租售在东莞的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讨还欠薪很难处理。创辉东莞分公司的负责人也只是打工的,联系他们也处理不了。


  据创辉租售一名姓何的员工介绍,当他们得知东莞分公司无法人资格后,曾经派了几个代表到深圳总部讨薪,但总部也没有给他们答复,只是承诺“不会少员工一分钱”,更没有一个发放时间。


袁云富律师认为
  法人资格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以法人的名义独立地参加民事活动,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创辉租售东莞分公司的负责人不具备法人资格,员工讨薪需找创辉租售的法人代表,增加了员工的讨薪难度,造成有关部门也难以处理。


员工讨薪遭遇瓶颈
  “我们现在是走投无路,讨薪又遇到了新的障碍。”昨日,创辉东莞分公司一名姓唐的员工说,创辉未关门前“以公司资金紧缺为由,强制员工以购房为名为公司注入现金流,当时承诺在信用卡到期前由公司退还”,而这是项“强制任务,达不到指标就要扣除全部工资和提成,或者直接走人”。


  唐姓员工还说,早在2007年12月,创辉租售就强迫员工改签,所有员工与创辉变成了“合作”关系。创辉东莞分公司一名姓黄的员工也说,去年12月创辉就要求所有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不签就。“我们是去年12月19日重新签订的劳动合同,在新的合同上,我们和公司成了‘合作’关系。”


150门店仅开一家
  昨日,记者来到创辉租售位于黄江锦绣路的第1061家门店,发现10多名员工仍坚守着门店营业,但“门庭冷落车马稀”。
  该门店一位员工告诉记者,员工们对创辉的前景不抱信心,“因为,中介行业不同于其他行业,一旦丧失了信誉度,想再建诚信,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创辉现在元气大伤,想恢复元气谈何容易。”当记者问既然对创辉前景不抱信心,为何还要在此干?该员工说,他手上还有个别客户的手续未办完,等办完后他就要离开了,“没有工资,没有提成,叫我怎么做下去,毕竟我还要生活”。



人事网点评:


  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就是说,分公司不能自行参加民事诉讼,它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应当公司列为被告。


人事劳动争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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