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认为财务经理失职 又找不出证据 协商与其解除 律师认为———
事件回放
小艳2006年5月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担任财务部经理,月薪6000元。她和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
没想到,2008年5月,公司股东层发生变化。在财务清查过程中,公司发现账务存在应收账款挂账无法回收、复印件发票报销等问题,金额达数万元。
公司认为,小艳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工作失职,对这些问题应负主要责任,但又没有证据,为此决定对她做劝退处理。
小艳同意解除劳动合同,但认为公司应支付给她相当于两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在遭到公司拒绝后,小艳准备向劳动提起仲裁。
律师解读
北京上德律师事务所的梁枫律师认为,该公司以小艳工作失职为由与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属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应按小艳入职时间至2008年5月在公司的就职年限,每满一年支付小艳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劳动者存在过错,比如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但单位在这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一般需要事先对重大损害做出界定。单位应通过规章制度进行书面形式量化,比如规定达到10000元则为“重大损害”,单位可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否则,一旦职工持有异议,单位可能拿不出相关依据,从而导致单位后要给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人事劳动争议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文仅供参考,不作任何案件及仲裁诉讼活动的法律依据。
2、请务必注意所有文章仅能适应发表当时的法律环境,随着时间的推移,法律法规可能发生变化。
3、本站(www.hrlaw315.com)法律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站、政报、公报、国内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不做任何承诺或保证。具体内容请您核对并以有关正式出版物、发文原件为准.
4、凡本网的所有原创作品,包括标有“人事劳动争议网”版权LOGO的图片,版权均属于人事劳动争议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人事劳动争议网(www.hrlaw315.com)"和作者姓名。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5、本网注明"出处:×××(非人事劳动争议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6、在本网的新闻页面上进行跟帖或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
7、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
- 上一篇:东莞童工现象突破了公平正义底线
- 下一篇:小韩不能享受法律法规规定的经济补偿金?
相关文章
- ·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24种法定情形
- ·职工医疗期内提出辞职 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 ·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辞退职工要支付经济补偿?
- ·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时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 ·不签合同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 ·职工因病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发补偿金
- ·《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 ·关于省属国有企业改革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有关
- ·劳动者可否同时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和赔
- ·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23种情形
- ·专家详解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经济补偿金情况
- ·关于省属国有企业改革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有关
- ·关于省属国有企业改革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有关
- ·离职协议 -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标准是否可以
- ·未付补偿金单位无权对职员竞业限制
- ·为免付经济补偿金 “东家”私改离职同意书
- ·单位经常拖欠工资员工辞职获补偿金
- ·担心公司前景 员工辞职索要经济补偿金被驳回
- ·离职协议 放弃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应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