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劳动合同法》对劳动派遣之规定
劳动派遣关系复杂,涉及内容较多,在劳动合同法中对其进行全面细致的规定不太现实,出台劳动派遣法,对其全面规定,这对规范我国的劳动派遣无疑是最佳。但是,这需要时间,而现在我国的劳动派遣已有所规模,并曾扩大规模之势,如对其不规范,就有可能走向误区。眼下正紧锣密鼓的着手出台《劳动合同法》,在劳动合同法中,对劳动派遣的重要问题、基本问题先作规定,以解燃眉之急。建议在《劳动合同法》中专章规定劳动派遣问题,可考虑对以下基本问题予以规定。
(一)规定劳动派遣单位严格的准入条件。
派遣公司的实力和信誉对劳动派遣的秩序和效果至关重要,因而应当对派遣公司的资格实行严格管理,劳动派遣单位的设立宜采许可制,由劳动派遣单位所在地的市级劳动行政部门予以审批,以严格控制派遣单位的资质,在取得劳动派遣许可证后,由工商行政部门予以审批,以严格控制派遣单位的资质,在取得劳动派遣许可证后,由工商行政部门予以登记注册,方可营业。对其组织形式应限于法人,有一定的最低注册资金要求,可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有合法招聘劳动者的资格,有能力对员工定期培训,有明确的培训计划及师资、经费来源等。由于派遣劳动会造成雇佣的不安定,为减少此种不安定性对派遣员工的打击,应当使派遣公司每月提出专门经费供派遣员工教育训练之用,以提升派遣员工的工作技能与受雇机会,意大利196号法规定派遣公司须提供相当于该公司给付派遣员工工资总额的5%的金额作为训练派遣员工所需。我们可以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对于派遣员工的教育训练费用在立法中做出较明确的规定。
(二)规定劳动派遣的行业范围及最长时间限制
劳动派遣对劳动者职业的稳定有负面影响,全面开放派遣行业势必会对传统劳动力市场带来冲击,因而可能会造成严重的职业不稳定情况,因此对派遣行业作适度的限制是必要的。
在国外,人力派遣应用领域主要有:不需要特殊技能的基层工作,如保安、家政、清洁工等;需要高度独立专业知识的工作,如会计,医疗服务等。日本采用列举许可行业制,劳务派遣法中列举了26种可以劳务派遣的行业,后来1999年大幅度修改劳务派遣法时,将最初采取的列举许可行业制改为列举不许可行业制。在日本规定了不允许进行劳务派遣的行业主要有:港湾运输业、建筑业、保安业、医疗有关的业务、直接制造物品的业务。在法国,劳务派遣初称为临时工作,《法国劳动法典》区分了经常性劳动和临时性劳动,并把劳务派遣的范围限制在某些临时性劳动。秘鲁的规定与法国相似,秘鲁把劳务派遣的业务范围限定在暂时性工作。台湾劳动基准法规定,只有临时性、季节性、短期性、特定性工作,如农作物采收、或是临时性的出货赶工,才可以订立“定期契约”,而凡是继续性的工作,如总机、客服人员等,都只能订立没有工作期限的“不定期契约”。我国上海地区也规定了劳务派遣业务的范围主要是短期性工作,包括季节性、临时性、突击性用工等。
- 上一篇: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的新解读
- 下一篇:劳动派遣的历史临界点
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法》规范劳务派遣行业发展 结束无法
- ·《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特别规
- ·人保部起草劳动合同法规章 或不涉及劳务派遣
- ·对新劳动合同法中劳动派遣制度的法律思考
- ·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的新解读
- ·劳动合同法解读五十八:劳务派遣三方的权利义
- ·劳动合同法解读六十一:跨地区劳动派遣者的劳
- ·劳动合同法解读第六十四 被派遣劳动者参加或者
- ·劳动合同法解读第六十五 劳务派遣各方解除劳动
- ·劳动合同法解读九十二:劳务派遣单位的法律责
- ·论新劳动合同法下劳务派遣制度的构建
- ·对《劳动合同法》生效前劳务派遣的应对
- ·新劳动合同法变化之 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
- ·劳动合同法将成为劳务派遣的新起点
- ·劳动合同法成为劳务派遣的新起点
- ·《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务派遣的主要内容
- ·劳动合同法解读五十七: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
- ·劳动合同法解读五十八:劳务派遣三方的权利义
- ·劳动合同法解读五十九:劳务派遣协议
- ·劳动合同法解读六十:劳务派遣单位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