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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www.110.com 2010-07-02 15:41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02]3号),进一步加强对农机监理工作的领导,积极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管理力度,保障安全生产,充分发挥农机在农业和农村经济中的作用,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及市政府《实施意见》中有关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行政责任追究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各区县政府要把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统筹协调好农机、公安、交通、司法等部门的关系,做到互相支持形成合力。要从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保持农村稳定的高度,认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增强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加强监督、狠抓源头,切实做好农机牌证管理

  农机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拖拉机及其变型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等农业机械的牌证管理工作。对新购置的农业机械,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进行检验,核发农机牌证。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着重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按照农业部和省农机局的部署,开展农用运输机械的牌证换发工作。要精心组织,确保我市农机牌证换发工作顺利有序进行,通过换发牌证,使广大农机驾驶人员受到一次全面教育,农机安全状况得到一次全面改善,为安全生产奠定坚实基础;二是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皖政办明电[2001]24号《关于认真抓好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拖拉机变型机的管理。严格执行省农机局目录管理制度,把好入户核发牌证关,防止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市场。对变型机驾驶员要认真进行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核发农机驾驶证G证,切实提高农机驾驶员队伍素质。

  三、深入宣传、强化检查,进一步净化农机安全生产环境

  各区县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大张旗鼓地宣传《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以及省政府第79号令《安徽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提高广大农机从业人员知法守法意识。要通过开展农机培训和组织年审学习等方式,有针对性地传授农机安全生产知识。结合山区道路特点和农机作业条件,分析典型农机事故案例,从血的事故中汲取教训,克服各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观念,增强安全生产的自觉性。要根据农村季节要求,组织农机监理执法人员深入乡村道路、集贸市场和其它农机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查纠农机无牌无证、不参加检审、违章带客、超速占道行驶等严重违章行为。要积极开展“农机安全月”、“农机专项治理”等活动,强化执法检查效果,针对薄弱环节进行整改,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特别是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

  四、改进作风、提高效率,切实搞好为农服务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围绕当前开展的“改进机关作风,改善发展环境”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结合农机管理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好“为农机手服务、让农机手满意”活动,把农机管理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农机实用技术、农村致富信息送到田间地头、农家场院,寓安全管理于为农服务之中。要继续开展“文明监理,优质服务”活动,加强农机监理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实行农机监理政务公开制度,建立高效便民的运行机制。农机监理执法人员要持农机行政执法证上岗,做到依法管机、文明执法。严格各项收费标准,严禁对农机驾驶员乱收费、乱罚款,切实维护广大农机户的合法权益。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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