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提高埇桥区城市
www.110.com 2010-07-06 15:08
埇桥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请求提高埇桥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请示》(埇政秘(2006)13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区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158元提高至170元,从2006年11月起执行。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低保家庭生活不受影响。
二○○七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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