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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实施金
www.110.com 2010-07-06 15:11

各区、县、局、总公司(集团)及有关单位:

  根据党中央关于加快我国信息化建设的战略部署和总体要求,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2]17号)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包括社会保障在内的12个重点业务系统。为贯彻落实中办17号文件,部先后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建设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22号)、《关于全面实施金保工程统一建设劳动保障信息系统的意见》(劳社部函[2003]174号)和《金保工程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建设指导意见》(劳社信息函[2004]5号)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劳动保障信息系统(金保工程)建设的重大意义和指导思想,提出了金保工程建设的主要任务、进度要求和加快金保工程建设的主要措施。

  建设金保工程是建立和完善劳动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基金有效监管、提高宏观决策水平的重要基础工作,是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保证,是改进劳动保障工作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的有效手段。加快金保工程建设对于实现劳动保障工作管理服务社会化,建立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更好地服务社会具有重大意义。金保工程建设要遵循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指导,分步实施、分级负担、分级管理,网络互联、信息共享的原则,运用成熟先进的技术手段,建成覆盖劳动保障领域主要业务,统一、高效、简便、实用的劳动保障信息系统。

  金保工程包括社会保险和劳动就业两个子系统。按照劳动保障部和市政府的要求,我市于2001年4月完成了系统建设规划和总体方案制定, 8月开始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一期工程)建设,并于11月投入试运行,2002年10月正式运行。其中信息系统实现了与劳动保障部联网,支付子系统实现了与定点医疗机构联网。作为金保工程的另一子系统——劳动就业信息系统(二期工程),经过详细设计、论证、评审,于2003年8月经市政府批准立项,2004年初进入实施阶段,5月开始在和平、河西两区先期进行部分业务的试运行。

  为全面推进金保工程的实施,加快我市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建设的步伐,我局制定了《关于实施金保工程加快建设天津市劳动保障信息系统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四年十一月六日

  关于实施金保工程加快建设天津市劳动保障信息系统的意见

  为适应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需要,全面推进金保工程的实施,按照劳动保障部和市政府的要求,现提出加快建设天津市劳动保障信息系统的意见。

  一、系统建设目标

  天津市劳动保障信息系统总体建设目标是:统一建设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覆盖劳动工资保险全部业务的劳动保障信息系统;统一建设辐射市-区(县)-街-居委会的广域主干网(逐步扩展到企业),并与全国广域主干网相衔接;建立标准统一的应用系统,包括规范的业务管理系统、严密的基金监管系统、科学的宏观监测系统和完善的公共服务系统;以网络为依托,重构和优化业务处理模式,实现对劳动保障经办业务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为宏观决策、基金监督和社会化服务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持。

  二、系统建设任务

  按照 “完整、正确、统一、及时、安全”的总要求和“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的指导思想,结合我市实际,天津市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建设主要任务是:

  (一)数据中心建设

  建立全市统一的数据中心。要做好数据中心基础环境建设,包括机房、硬件、软件、网络等,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数据中心设立支持前台业务经办的生产区、支持信息交换和共享的交换区以及支持宏观决策的决策区。

  在生产区分别建立标准统一的集中式社会保险业务资源数据库和就业服务、业务资源数据库,支持社会保险业务、劳动就业各项业务经办,将全市职业供求、就失业管理、劳动合同管理、再就业优惠待遇和再就业培训管理、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就业服务方面的业务信息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待遇审核、发放等业务信息集中起来管理,支持市、区县、街道前台(养老、医疗、为市和区县两级)业务办理,实现全市各区县之间、上述各项业务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动态管理。

  在交换区建立标准统一的就业服务、失业保险与社会保险交换资源数据库,按照指定的时间和频率,分别将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险信息系统需要交换的数据放到交换区,支持信息交换、公共服务和基金监管,为宏观决策提供基础信息。

  在决策区建立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险宏观决策数据库,为宏观决策提供支持。

  (二)网络建设

  以我市劳动保障数据中心为中心节点,建设全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广域主干网。网络向上连至劳动保障部中央数据中心,向下延伸到各经办窗口和社区服务网点及定点医疗服务机构,通过网络实现劳动保障各项业务和决策信息无障碍安全传输和交换。建立统一的门户网站,为社会公众提供劳动保障信息服务。

  (三)业务应用系统建设

  社会保险业务应用系统已初具规模,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是完善和拓展业务应用,使系统应用深入渗透到业务经办的各个环节,调整优化系统设计,对现有系统资源进行科学合理整合,对应用系统进行全面升级。逐步形成对上连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满足“金保工程”应用要求;横向连接各相关局,满足数据交换的需求;向下延伸至各有关金融机构、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和各参保单位,满足基金的归集、支付、社会化发放与服务;实现住院、门诊网上结算以及缴费单位和个人的网上申报;个人账户、缴费基数查询等综合网络应用体系;建立社保通讯平台,通过事前计划、事中控制、事后检查的方式,充分实现“相互沟通、指导协调、规范服务、提升管理”的目标,满足“操作、管理、监督” 三个层面的经办业务要求。

  劳动就业业务应用系统建设任务是,建立全市集中式业务资源数据库,将劳动就业各项主要业务纳入到系统中进行管理,全面实现就业服务和失业保险信息化管理,实现劳动就业各项业务之间的有机联系,以及劳动就业业务和社会保险业务之间的协同管理。劳动就业信息系统主要涵盖以下业务:

  1.基本信息管理。包括:用人单位基本信息管理和人员基本信息管理。

  2.就失业管理。主要包括:失业登记和失业人员管理、就业、劳动合同管理、退工备案管理、再就业优惠证管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待遇管理等。

  3.再就业培训管理。主要包括:再就业培训机构管理、再就业培训报名、培训、结业、技能鉴定考核管理等。

  4.职业介绍服务。主要包括:求职、招聘登录管理、招聘大会管理、委托招聘管理、联盟企业登记等。

  5.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主要包括:单位委托、个人委托、委托服务、离退休人员管理、财务收支管理、档案管理等。

  6.失业保险管理。主要包括:单位管理、人员管理、缴费核定、基金征集、待遇核定、失业保险金发放等。

  (四)公共服务系统建设

  充分利用社区服务平台、市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12333)和劳动保障网站,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全方位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服务。

  1.利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平台为用人单位和社会公众提供就近服务,包括劳动保障政策咨询、参保人员缴费和待遇信息的查询、岗位空缺信息发布等。

  2.利用市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12333),面向社会公众,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和社会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各项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咨询、信息查询以及信访投诉等服务。

  3.利用劳动保障网站,为用人单位和社会公众提供政策法规、业务指南、信息查询、网上办公、信访投诉等信息服务。开展网上咨询、网上职业指导、网上招聘求职等服务。

  三、系统建设要求

  (一)统一规划部署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我市金保工程总体规划、设计和建设工作,明确具体建设任务和各阶段的工作重点。结合我市金保工程建设进度安排,统一规划部署全市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统一协调就业服务与社会保险业务之间的衔接。

  (二)统一建设数据中心

  在市劳动保障局建立一个全市统一的数据中心。在市数据中心建立标准统一的集中式社会保险业务资源数据库和就业服务、失业保险业务资源数据库,建立全市统一的各类交换资源数据库,统一支持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险系统应用。结合我市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实际,适时整合社会保险和劳动就业两大子系统,协调劳动和社会保险各业务部门之间的协同关系,最终实现劳动保障业务全程信息化管理的目标。

  (三)统一联网环境和安全应用支撑平台

  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广域主干网已建成并正常运行,同时,已实现了与劳动保障部联网。劳动就业服务信息系统的广域主干网由市劳动保障局统一规划建设实施,2004年底前基本完成。各区县不得随意更改网络配置和节点设定,避免因网络原因影响业务经办、数据传输和信息查询等应用。为做好网络安全工作,市数据中心统一规划建设全市劳动保障系统的安全应用支撑平台,按照劳动保障部的统一部署,采用统一的密码支撑系统、统一的证书业务服务系统。同时,进一步扩大联网应用。在实现养老保险监测数据联网传输基础上,根据部里的统一安排,陆续开展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监测、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检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等联网应用。并在2004年底前建成部省(直辖市)间视频会议系统。

  (四)统一使用应用软件

  按照劳动保障部的统一要求,社会保险信息子系统的业务应用软件采用部社会保险核心平台进行本地化开发并已投入使用;劳动就业信息子系统的业务应用软件采用部劳动99三版软件标准规范,由市劳动保障局统一组织开发。交换区和决策区使用劳动保障部统一组织开发的各项应用软件。

  (五)统一规范业务经办流程

  依据国家和我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社会保险信息子系统的业务经办流程已经多次整合、优化,趋于规范化;在二期工程建设中,由市劳动保障局统一规范就业服务和失业保险业务经办行为,优化经办流程,制定就业服务和失业保险等各项业务经办规程。

  四、精心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

  金保工程建设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信息系统建设的领导责任。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规划、组织和指导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工作;制定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信息化总体规划及分阶段实施方案,并进行监督检查。各区县劳动保障局负责本区县劳动就业信息系统的组织实施,要切实承担起相应的职责。

  (二)加强网络安全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信息安全和保密的规定,加强数据安全防护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包括网络的访问控制、病毒防范、入侵监测等,并做好各类涉密信息及其载体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注重数据备份系统的建设,建立健全容灾系统,以保证关键数据和应用系统在遭到破坏时能迅速恢复和不间断运行。市数据中心要建立健全系统安全管理制度,重点做好系统应用、数据权限、网络管理、机房设备等方面的安全工作,确保信息安全,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加强数据管理

  市和区县各相关业务部门要共同配合,严把数据质量关。制定信息维护制度,明确数据的维护责任单位。通过把好数据入口,确保数据库信息更新及时、准确;通过补齐和记实数据项,确保数据库信息的完整、有效;通过对各项业务数据的集中统一管理,建立统一的劳动保障数据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与交换。

  (四)加强人员培训要加强对计算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信息系统队伍的整体素质。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在积极参加市劳动保障局组织的信息系统建设应用培训的同时,也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强本区县范围内的培训工作,提高各级业务部门应用系统的操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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