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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劳动合同 单位也有风险
www.110.com 2010-07-21 14:36

  解答律师:

  汤小玲(江苏宁联律师事务所律师)

  邵女士:我们公司新招了一批员工,其中有两名愿意在单位工作,但不肯签书面合同。作为用人单位,我们应该怎么做?

  汤律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这既是对劳动者的保护,也是对用人单位的保护。实践中,见得比较多的是用人单位不肯签合同,但也有劳动者不肯签合同的案例。比如,一些外地农民工农忙季节要回去务农,淡季才出门打工,他们认为签下合同,就会被 “绑死”在企业里。对于企业来说,不跟员工签合同可以规避一些责任,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比如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如果不签合同属违法行为,是要付双倍薪水的。

  如果是因为劳动者的原因未能签约,而单位又没有证据证明这一点,一旦发生诉讼,单位会很被动。所以,建议用人单位规范用人制度,该签约一定要签约。如果劳动者坚持不肯签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邵先生:我应聘某公司,公司提出如果职工要求办社会保险,则从其工资中每月扣除300元。我当时觉得还是多拿点工资好,对于社保没怎么重视,便与公司签了3年劳动合同,规定每月工资2000元,对社保事宜公司不予负责。后来我向公司提出缴纳社保,公司以在劳动合同中有约为由拒绝。请问互有约定,用人单位就可以不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吗?

  汤律师:不可以。我国法律规定,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保险,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法定义务,因此,你所在单位有义务为你办理社会保险。当初虽然是双方在自愿基础上的约定,但该约定内容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因此是无效条款,对合同双方没有法律约束力,你可以依法要求单位交纳相关社会保险。

  符师傅:三年前,我经老乡介绍来到南京某工地做工。今年8月30日,我在工地施工时不慎摔伤,右腿、右膀骨折,工地负责人将我送到医院治疗,并支付了医疗费。现在我还躺在医院,医生说可能会有后遗症,影响以后工作。我与施工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有工资卡,平时凭工资卡领取工资。请问我如何向单位申请赔偿?

  汤律师:虽然你与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根据你所述事实,你与单位已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合同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如果你所在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30日内未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你本人或者直系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如果你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你可向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根据鉴定结论,向单位主张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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