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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读丹凤学生猝死案
www.110.com 2010-07-21 14:36

  西部网讯 今天(11月24日)上午8:30分,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陕西丹凤高中生公安局受讯猝死案在商南县人民法院受审。5名被告分别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和刑讯逼供和的犯罪行为。法律人士表示,刑讯逼供致人死亡可以故意杀人罪量刑,最高可判死刑。

  庭审持续8个小时仍未结束 旁听者禁带相机笔记本

  截止下午16时30分,持续了8个小时的庭审仍在进行当中。记者了解到,商南县人民检察院共派出5名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5名被告人共委托8名律师出庭为自己辩护。所有人员凭旁听证方可进入,记者虽然被允许进入旁听,但均不能携带录音笔、照相机等设备,手机也一律要求关机。

  因为案情重大,还有100多名未能进入法庭旁听的群众在法庭外等候庭审结果。为确保该案庭审的顺利进行,商南县法院今天采取了严格的安保措施。在法院门口,也有警察维持秩序。

  律师解读:刑讯逼供致人死亡最高可以判死刑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的范钦律师介绍说,被告人赵朔、贾严刚、李红卫涉嫌的刑讯逼供犯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在犯罪过程中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范钦律师表示,根据刑法的规定,本案中的刑讯逼供致人死亡可以故意杀人罪定罪量刑,并且从重处罚。但他同时表示,本案定罪还要要考虑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在审讯过程中的具体情节,定罪量刑时要慎重分析,达到一定严重程度的才可以本罪追究。另外在法院定罪量刑中还要考虑刑讯逼供与受害人死亡之间是否构成必然的因果关系,考虑犯罪人是否有坦白、悔罪等良好表现结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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