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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艳芳母亲被律师行追讨
www.110.com 2010-07-21 14:36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已故香港歌手梅艳芳母亲覃美金,5日被律师行入禀高院追讨近250万元律师费。

  律师行指,于去年2月至8月间为梅妈提供律师服务,但她却一直未有支付帐款,其间曾要求宽延还款期,及会每月分期摊还,但律师行至今没有收得分毫,乃决定循法律途径追讨。

  原诉为赵、司徒、郑律师事务所,入禀状中指律师行于2008年2月27日至8月31日,先后为梅妈提供服务,并于同年9月12日发出2243938元的账单,本年3月24日梅妈要求延期还款,一个月后又表示待她在高院的争产案上诉后便会有钱,并提议每月分期摊还3000元,但梅妈没有依期支付,律师行乃决定入禀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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