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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卫生局局长陈卫强说
www.110.com 2010-07-09 16:27

  记者 张姝

  王先生来杭出差,在住宿的酒店电梯里遇到一位吸烟者,王先生劝阻,被殴打致伤。

  这或许是杭州首例由控烟引发的血案。

  2010年3月1日,《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作为一项地方性法规,正式颁布实施。

  为了让控烟条例贯彻到位,杭州市卫生局在杭州招聘1万名义务控烟志愿者,100人以下的单位至少设1名控烟监督员。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蒋辉权说:“每个市民都是控烟监督员。只要发现有人在控、禁烟场所吸烟,都可以上前劝阻,拍照取证;若劝阻不听的,可向执法部门举报。接到市民的投诉后,执员必须赶到现场,对不听劝阻者,警告、罚款。”

  但事实上,这个劝阻吸烟的方式,目前还包含着多种未知的风险。

  譬如,吸烟者可能暂时把香烟掐灭,一转身又吸上了,你怎么办?你也可能当场遭到白眼和嘲笑,这时候你该怎么办?更有可能你拍吸烟画面的手机、相机被砸;还可能甚至像王先生那样头破血流……

  昨晚,我把王先生劝阻吸烟被打的事情说给杭州市卫生局局长陈卫强听。

  陈局长说,“小张,你一定要写出来。这样的事情一定要曝光!我们鼓励更多像王先生这样有社会责任感的人,劝阻吸烟致伤可以参照见义勇为条例来表彰!”

  在网上找了“义勇条例”的相关标准:

  “见义勇为”是指为保护人民(他人)生命财产,而进行义务救助(无法律义务)的行为。中与见义勇为相关的规定——关于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因防止、制止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的财产、人身遭受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受益人也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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