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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征稿”与“论文代理”
www.110.com 2010-07-09 16:28

  科学与教育圈子里,很多人不差钱,但差文章、差发表。说起来,杂七杂八的期刊杂志,也不算少数,何况不少内部准印性的甚至不准印性的,也在陆续抢占市场,有的甚至由双月刊变为月刊再变为旬刊,如不遏制大有变为周刊和日刊的趋势。但现实却是,即便期刊杂志铺天盖地,也总有死活写不出文章的人。要么使出了吃奶的劲,半天憋不出一个字;要么懒得要命,年头到年尾就是不肯提提早已生锈或发酶的笔。

  越是写不出来,越被要求写出来,越被要求发表,甚至还有数量和档次的要求。在读研究生,要想取得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答辩资格,必须按照学校要求完成一定量的论文发表任务;在职教师和科研人员,要完成所在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任务要求,必须完成一定量的科研成果,而论文发表是科研量完成的普遍方法。不仅如此,专业技术人员评定技术职称,也要求发表论文,不仅有数量下限,还有期刊类别和层次要求,如达到多少篇核心期刊才能申报或参评某一等级的职称。

  被要求只是一种外来压力。还有一种普遍存在的自我施压,这种压力来自于扬名夺利的动机。在科学教育界,追逐名利者不计其数,所在单位或所属团体组织多有荣誉评定和科研奖励规则,如各种成果奖项,什么优秀成果奖、科技进步奖、学术创新奖,又是国家级的、省部级的、厅局级的、院校级的,省部级的又有教育部、司法部、环保部,这部那部的;还有什么教学名师评选,国家级的、省市级的、院校级的;法学界还有法学名家、中青年法学家评选,又是十大又是百位的,其中又分为一届二届、一期二期、一批二批的,甚至还有所谓“增补”、“增选”、“提名”之类的花样。

  好名利者,多沉溺于这种司空见惯的科教体制和环境,一听有这奖项那评选的机会,就恨不得跑断腿、跑掉鞋,争先恐后,必须挤进去不可。评个“十大”,质量上是否“大”不敢说,数量上却只有“十”,但参评参选的可不止十个,算上当初抢着报名的,那就更不得了了,仿佛人人都可成为某市或某国“十大”。名额有限、资源稀缺,但追逐的、争抢的,却成窝成群。此时此景,有人就开始瞎搞,要么疯狂公关,求爷爷告奶奶,摇尾乞怜,宁可倾家荡产,也要拉上半票,绝不能漏掉丝毫。对此,土生阿耿在《项腐败初论》一文中已作出了极尽讽刺性的描绘。

  很显然,一方面背负着体制内的“被要求”,另一方面又舍不得名利驱动下的“愿折腾”,结果只好是“为文消得人憔悴”,千方百计、绞尽脑汁也要弄出几篇文章来,完成“被要求”,满足“愿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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