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民法 > 民法动态 >
婚姻家庭纠纷成法学界焦点(3)
www.110.com 2010-07-09 16:28

  吴晓芳认为,既然在结婚时只问是否自愿而不问感情基础,那么,在离婚时也不应当看感情是否破裂,“应当把感情确已破裂改为婚姻关系破裂”。她介绍韩国法律在解决离婚案件时,会给双方一个冷静期,让其考虑是否确定要离婚,这个做法值得借鉴。

  东城区法院法官杨继良提出,在司法实践中,法官需要一个标准来判断什么是感情破裂,什么是分居等问题。目前的法律没有标准,缺少可操作性。

  对此,杨大文教授提出,应当在民法法典化的过程中,将总的原则认定为感情破裂或者婚姻关系破裂,同时把离婚法定理由进行列举,“离婚的程序可以更加完善,必要时延期也是可以的”。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