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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猪不严惹来蜂祸
www.110.com 2010-07-09 16:28

  本报信阳讯猪圈门没关,猪跑到邻居家撞翻蜂箱,将人蜇伤。11月22日,信阳市煤忧法院判决了这起案件,猪的饲养人赔偿伤者医疗费2100元。

  8月16日,信阳市煤忧董家河乡村民吴某家办婚宴,刘某来帮忙。其间,刘某帮吴某喂猪时忘关猪圈门,猪跑出来,冲入另一村民王某家院内,将王某放在树下的蜂箱撞翻,蜜蜂纷纷飞出来,将村民于某头部、眼部蜇伤,于某治疗花费2100元。出院后,于某找到王某、吴某、刘某索赔,但三人以自己无责任为由未予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通则“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动物饲养人应承担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第三人应当承担责任”的规定,蜜蜂虽是王某饲养的,但由于第三人吴某饲养的猪撞翻蜂箱才致于某被蜇伤,吴某有看管不力的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王某不承担责任。而刘某是无偿帮工,帮工在帮忙过程中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法院遂判决由吴某单独对于某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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