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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诉的成立条件(2)
www.110.com 2010-07-10 13:34



  3.本诉与反诉的标的必须是同一性质。既然反诉与本诉意在为某种程度的抵销,其标的必定是同一种类物,否则就无法一并判决。

  4.反诉必须有证据支持。没有证据支持的反诉充其量只是反驳,除了对法官审理案件时的主观心证形成一定影响外,并不能使案件审理超出原告诉讼请求的范围有所增加,最终也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对于那些没有提起反诉、却有反诉实质内容的反驳,如果其反驳内容超出了原告诉讼请求的审查范围,法院可以不予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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