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云梦法院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和“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加大诉讼调解力度,化解矛盾纠纷,取得了明显成效。三年来,全院无新的涉诉上访案件;未发生一起由于审判工作失误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注重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自诉案件的调解工作,努力减少社会的对立面。云梦法院注重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调解,对被告人无赔偿能力,而被害人又受到严重的人身伤害,急需大量医疗费用或被害人有父母赡养、子女需要抚养案件的调解。一方面做被告人工作,劝其积极支付赔偿款,争取从轻量刑,另一方面做被害人工作,劝其面对现实,根据被告人的赔偿能力达成调解协议,尽快获得赔偿。三年来该院审理的64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民事部分调解结案60件,调解率达93.8%。
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始终把调解工作贯穿办案全过程,最大限度的增加和谐因素,通过培养法官调解意识,树立“调解结案是高质量的审判”的司法理念,充分发挥资深法官经验在诉讼调解中的作用,加强各方面的协调配合,既解开当事人之间的“法结”,又解开当事人之间的“心结”,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开展巡回审判,开通诉讼直通车,确保就地受理、就地开庭、就地审理、就地调判、就地送达,做到了立案到农家,调解诉讼到农家,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推行为民司法的民心工程,运用 “讲五心”、“九步调”的诉讼调解办法,让当事人感受司法温暖。讲五心即热心、诚心、细心、耐心、公心。九步调即立案调、送达调、答辩调、即时调、听证调、庭审调、庭外调、执行调、再审调。三年以来,民商事案件的调解率始终保持在80%以上。其经验被孝感中院推广。
云梦法院在行政审判工作中,注重做好行政机关工作,及时指出行政行为存在问题,由行政机关自动予以纠正,指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三年来,全院50%以上的行政诉讼案件是由于行政机关在诉讼中自觉改变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而结案的;90%以上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经过法院耐心细致地做晓之以法、明之以理的调解工作后,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确定的义务。
注重对执行案件的执行和解工作,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大力推进执行和解制度,避免激化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在县委和县委政法委大力支持下,“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加、政协支持、法院主动、部门配合”的破解执行难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三年来,全院共执结各类案件1564件,其中和解执行1126件,和解率达72%,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云梦法院充分发挥基层法院的前沿阵地作用,大力支持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建立诉调对接制度。建立了以法院、司法局为协调指挥中心,派出法庭、司法所为指导小组,基层民调组织为依托的诉调对接组织体系,制定了《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相互配合衔接的工作办法》,增强诉调对接的可操作性。聘请司法联络员。建立了村级司法联络员制度,在各村(居)民委会聘请了一名司法联络员,将联络员的姓名、联系方式、监督电话制作成公示牌,在各村(居)委会公示。
司法联络员负责让有纠纷的群众与法庭及时联系,并配合法庭做好调解工作,掌握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和去向及时向法庭反馈。共聘请司法联络员298名,2009年司法联络员配合法庭做工作190人(次),协助调处案件160件。推行法官挂村、公示法庭(法官)联络电话制度。法院积极推行法官联系村制度,将法庭(法官)联络电话印制成小卡片在辖区内发放,使群众有纠纷时能及时与法庭取得联系,方便当事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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