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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选卡在“于法无据”
www.110.com 2010-07-09 17:47

  台海网10月23日讯 国民党中常委选举,贿声贿影丑陋不堪,撤销两位中常委资格后,又有重新改选的声浪。但依法论法,有人贿选,而非选举舞弊,只有“当选无效”问题,而非“选举无效”,主张重新改选,只是遮羞布,且涉及侵害未贿选而当选中常委者权益。

  据台湾《自由时报》报道,党政合体的马兼主席“改革牛皮”吹太大,未料,这次党内从政同志的作为,让马主席领导下的国民党社会观感更差。就算马英九有意重新改选“洗门风”,却卡在“于法无据”,只能重申查办决心。“马式改革”进退维谷。

  台湾尚未制定“政党法”,依照“人民团体法”精神,除非交付全体党员代表大会通过,中常委选举结果才可能被推翻,否则任何一位被侵害权益的当事人,都可以依“民事诉讼法”,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万一,真有人提起诉讼掀底,年底选情受到的冲击,可能如海啸狂卷而来。

  如果马主席真心推动改革,而非只想赚取改革名声,事情不会难以收拾。开铡杨、江,明明是一人决断,还对外宣称“事前不知情,完全尊重考纪会”,已无真诚在先。送礼氾滥,党内皆知,不管真查假查,都有问题,急着展现改革决心的马主席,偏偏选了“查小放大”的下下策,结果火势越烧越旺。

  马受到质疑,急想要玩大的,藉改选树立改革威信,结果党内阻力重重,唯恐“动摇党本”,导致年底县市长选情崩盘,重选“于法无据”摆在面前,马只能回到“重申查办决心”的立场。

  马很清楚,送礼不是最严重的问题,真正严重的是金钱交易的换票联盟,还有“立委”请客由“国营”事业买单的“贪渎行为”。马不彻查这些丑事,却打算以重新改选遮丑,算什么改革。

  马的“半套假改革”被戳破,党内反弹,党外批判,摇摆不定,挖东墙补西墙,更让风波扩大,危机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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