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票据法 > 票据动态 >
网帖称车管所收费不开票据
www.110.com 2010-07-16 13:51

  导言:替朋友去车管所上户,发现车管所出示的收费明细不齐全,一些收费存在不合理的地方。6月22日,网友“vicsmallyin”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发帖,称桃源县交警队车管所收费存在严重问题。网友的帖子发布后,常德交警支队迅速将问题转交桃源交警大队处理回复,经过调查,桃源交警大队承认存在失误,对当事人表示谦意,并补齐票据交还给当事人。

  网友“vicsmallyin”在帖中称,自己替朋友去车管所给一辆二轮摩托上户,在交了256元保险后,随后又在收费窗口缴纳了195元的上牌费用。这时,“vicsmallyin”发现收费窗口的工作人员给他的“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上,只有合计95元的收费明细,包括“摩托车反光号牌,行驶证/登记证工本费”三项,另外100元没有明确收取依据,只是给了他2张50元面额的票单。

  “这种票单肯定是不正规的,我当时问了收费的人,她说是上牌的税钱。”后来在入微机的时候,这2张50面额的票单又被工作人员拿走了,对此,“vicsmallyin”对此表示不解和怀疑:为什么我在车管所交了255上牌费用,却只有95元的收费明细凭证?

  此外,“vicsmallyin”还称,在选拍号牌的时候,又被收取了60元的费用,也并未说明是什么钱,后来取牌时,工作人员说是牌照架子和螺丝费用,也未开出任何收费凭证。为了弄清楚原因,“vicsmallyin”选择在网上发帖,他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给出合理的解释。

  帖子发布后的第二天,常德市交警支队工作人员跟帖称,已转交桃源交警大队处理。6月29日,桃源交警大队跟帖做出回复,除了对网友质疑的255元收费项目做出详细的解释,还对网友所反映“60元未开具收据”的问题表达歉意,称已责令其补齐票据交还当事人。

  “网友所反映问题,暴露了本大队车管所在收费方面存在的缺陷与漏洞,目前本大队已进行专题整改和清理,进一步规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票据,对由于工作失误给当事人带来的困惑和质疑表示谦意。”

  桃源交警大队称,牌号托盘、拓印、装牌照像系服务性收费,均由物价核定,也均应向当事人提供相应票据,网友反映两张50元票据是作为摩托车上户收费凭证存档,至于所反映还有60元未开具收据的情况,系从事此项服务的人员不负责任所致,大队已责令其补齐票据交还当事人。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