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条(3)
www.110.com 2010-07-16 14:24
五、 结语
我国《票据法》第10条之所以这样规定,虽然是有一定的原因;毕竟说来,我国的市场机制不是很完善,信用机制自然就不发达,所以票据市场规制起来比较的困难。但是,我们不能因为这一点,就忽视了票据的无因性和票据活动的无因性,而作出诸多保护性措施。这样以来,在一定程度上还制约了我国票据市场的发展。这种状况,随着我国信用机制的发展,一定会有所改善。
- 上一篇:关于票据保证的比较法研究
- 下一篇:票据上所作记载的性质及效力分析
相关文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正)全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年)
- ·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有关问题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释义之著作权归属第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释义之著作权归属第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释义之著作权归属第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释义之著作权归属 第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释义之著作权归属 第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释义之著作权归属第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释义之著作权归属 第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释义之著作权归属第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释义之著作权归属第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释义之著作权归属第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释义之著作权归属 第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释义之著作权归属第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释义之著作权归属 第十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第十八号)起用高
最新文章
- · 票据权利救济的选择
- · 票据抗辩之我见
- · 对一起票据纠纷案件的法律分析
- · 空白票据制度研究
- · 票据纠纷案件的法律分析
- · 从票据法的基本原则看价值取向
- · 票据的丧失与救济制度浅析
- · 试析我国的空白票据规则问题
- · 空白票据的几个法律问题
- · 试论票据的善意取得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