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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破产法:普马系最后一家公司破产
www.110.com 2010-07-12 15:50

  坐落在绵阳市临园路的诺玛特超市,虽然正门上方已经换上了“成都人民商场”的新招牌,但后门褪色的诺玛特广告牌似乎还在向路人诉说着它往日的辉煌。

  2007年10月22日(上周一),伴随着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的一纸民事裁定书,曾经轰动全国的“普马系”最后一家运营企业———绵阳普尔斯马特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绵普公司”)宣告破产!据悉,这是四川按新《》执行的首例企业破产案件。

  记者从负责此次清算工作的绵阳众益清算服务公司了解到,绵普公司的固定资产经评估仅有118万多元,面对申报债权的140名债权人、5723万多元的债权,这点剩余资产无疑“少得可怜”。

  两年救赎:封闭运行下的希望

  今年8月22日,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绵阳华蜀物资公司、绵阳市晶樽糖酒公司申请绵普一案。据悉,这两家公司并非绵普公司最大债权方,但为何他们要向法院提出申请呢?讲起与绵普公司合作的往事,绵阳市华蜀物资公司相关负责人感慨万千。

  不对等的合作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华蜀公司主要从事奶制品、饮品、冲调系列副产品、酒类等的配送经营活动。2001年9月,绵普公司及旗下的绵阳诺玛特超市正式运营后,自己抱着很大信心跟这家所谓的“全球零售巨头”合作。在许多人看来,能跟普马这样的“洋超市”合作,简直是小供应商的运气。

  然而不为这些供应商们所知的真相是:这个所谓的“全球零售业巨头”,根本不是什么“洋超市”,而只是北京普马负责人刘五一借用的一个“洋壳”,以特许经营模式开办的民营企业。华蜀公司的该负责人不曾料到,与普马的合作,会让自己在此后的经营中完全陷入被动,并最终牵扯出一场即使胜诉也看不到多大希望的官司。

  “店大欺客,跟普马合作我们供应商一直都很弱势,货款从来都是一拖再拖。”整整合作3年后,到2004年底,诺玛特超市出现资金周转困难,欠供应商的货款已经严重超时。这位负责人回忆道:“到诺玛特封闭运行前,已经拖欠我的货款近80万元。这对像我这样的依靠流动资金来做生意的物资公司来说,简直是沉重打击。”

  原北京普马负责人刘五一等人恶意抽调大量资金后,绵普公司已经濒临关门的绝境,欠供应商的货款总额达到了2000多万元,华蜀公司拿到货款的希望几乎化为泡影。

  供应商的救赎

  2005年1月8日,华蜀公司又看到了一丝生机。由当地两家债权银行、绵阳市供应商商会以及绵普公司管理团队四方共同组成了绵阳市诺玛特商业有限责任公司临时管理委员会,决定从那天起开始实行“封闭运行”,通过盘活门店,将商品卖出,补偿各方损失。所谓封闭运行,是指暂时不考虑诺玛特此前所欠债务的本金,只是需按时缴纳债务衍生的利息,便于超市在此期间正常经营。而在结束封闭运行后,能够等待更好的买家接盘。

  封闭运行的模式,对于众多像华蜀公司这样的供应商来说,无疑是把诺玛特“死马当活马医”,希望多少能挽回一点损失就好。

  长达两年半的封闭运行,尽管诺玛特超市没有独立的法人代表来管理,但是临时管理委员会却每周一都开一次会,研究超市的运营。此外,临时管理委员会设置了周结算制,每周对销售货品实销实结,这也让供应商有了更多流动资金周转。

  于是,绵阳诺玛特超市出现一个创举:在全国“普马系”都已经关门大吉的情况下,绵阳诺玛特仍然独立运营两年半之久,并且在这期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26亿元,支付员工工资1025万元,为国家上缴税金301万元,向银行偿还借款和支付利息超过1000万元。

  败局终未挽回

  诺玛特超市地处绵阳当地核心商业圈,在2006年之前,能与之抗衡的零售业态只有好又多和百盛两家,经营状况还算不错。然而到了2007年4月,随着世界零售巨头沃尔玛开进绵阳,这种三足鼎立的业态便被打破了。

  沃尔玛超市绵阳店离诺玛特超市不到1000米,两家的经营品种又十分相似。沃尔玛来了之后,诺玛特的营业额开始快速下滑,到了2007年5月开始出现亏损。显然,“封闭运行”已经没有继续坚持下去的必要,坚持两年之后,诺玛特超市终于走到了尽头。

  超市大门关了,但绵普公司依然没有偿还大量债务的能力。2007年6月1日,我国新的《破产法》开始实施,在仔细研读了相关法律条文后,华蜀公司等决定向法院处理绵普公司的债务问题。法院也于2007年8月22日受理此案,并于10月22日裁定绵普公司破产。据相关人士称,这也是四川省按新《破产法》实施的首例企业破产案件。

  对决普马:两败俱伤的潜规则

  在商业场上,供应商与销售商本应是一对唇齿相依的伙伴。然而,在普马系的重重危机中,恰恰是供应商这个“伙伴”,最终把普马逼上了绝境。但追根溯源,供应商的举动仍然是普马逼迫使然,他们不得不“揭竿而起”。

  潜规则扼紧供应商咽喉

  “普马向供应商收取的各种费用太多了,很多都是霸王条款。”成都供应商陈先生说,普马利用国内零售行业的“潜规则”,向供应商大肆收取进场费、宣传费等各种费用,并长期拖欠供应商的货款,然后通过这种手段来套取资金进行全国扩张。

  据了解,普马自在成都、绵阳等地落地之日起,就引入了令供应商始料未及的“门槛费”———凡是进入普尔斯马特、诺玛特超市的供应商,每年都必须缴纳进场费,少则两三千元,高则上万元,次年还有续场费。此外,供应商还须交纳“绿色通道费”、销售收入中的“返点提成费”、节庆期间赞助的“过节费”、“庆典费”、“宣传费”……

  同时,普马承诺的结算周期长达3个月以上,且随意性很大。就这样,名目繁多的收费、漫长的结款周期扼紧了供应商的咽喉,而处于弱势地位的供应商面对摆出一副“洋超市大卖场”面孔的普马,几乎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拆东墙补西墙 普马危机四伏

  工作报告显示,2001年绵普公司成立,注册资金800万元人民币,2003年增加注册资金至3800万元。但随后北京普马总部即将注册资金抽走,调到别的城市开办新店。“这个月刚在这个城市出资注册开办了一家超市,下个月就把这笔钱抽到另一个城市开新店了。”原成都普马公司管理层肖先生告诉记者,“绵阳诺玛特、攀枝花诺玛特都是用这种方式开办起来的,也是被这种方式搞垮的。”据悉,攀枝花诺玛特被抽调的注册资金为1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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