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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都古城·汴梁”商标被抢注
www.110.com 2010-07-08 16:35

  日前,河北省李某、杨某两人共同将“宋都古城·汴梁”作为商标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申请。我市工商部门了解情况后,积极采取措施,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异议,保护我市这一具有文化特色的商标不被抢注。

  据介绍,河北市民李某、杨某于2006年2月向国家商标局提出注册“宋都古城·汴梁”这一商标。通过国家商标局审查后,发布在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上,公告时间为2009年7月27日。如果在3个月的公告期内无人提出,其将取得该商标在相关项目上的注册专用权。如果此成功,则会出现以下问题: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均不得在相同和类似服务类别中使用“宋都古城汴梁”、“宋都”、“汴梁”等商标,对方可在相关商品(服务)上使用该商标抢注市场,广大消费者产生混淆、误认等,一旦公众基于误认选择的商品(服务)如出现质量问题,将会及大地影响我市的声誉,损害我市形象,对我市倾力打造的旅游产业等相关领域的发展构成阻碍。

  “宋都古城·汴梁”是开封市的旧城,也是我市的城市名片和象征,为了保护我市的旅游、文化事业不受伤害,了解情况后,我市工商部门及时向市政府作了汇报。市领导责成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保护我市这一商标不被抢注。目前,我市已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发函,对“宋都古城·汴梁”这一商标提出异议。有关“宋都古城·汴梁”这一商标的相关事项仍在调查处理中。(汴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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