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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社保税变成民众买单 公务员不能当特宠
www.110.com 2010-08-11 15:55

  财政部长谢旭人在《求是》杂志上发表署名文章提出要研究开征社会保障税之后,一时之间社保税被关注得可谓“沸沸扬扬”。

  利用社保税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是好事,这也是谢财长倡议社保税的题中之义。但能不能达到这个效果,确令人怀疑。按照不少专家的解释,社保税只是将我国目前社保基金由“收费”改成“收税”而已,不但不会增加纳税人的负担,还能提升当前社保的统筹层次。

  但细究下来,这等类似于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恐怕仅止于一厢情愿。既然是费改税,且不说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广大农民难以享受到惠及全体的社会保障,更为关键的是,原先不缴各项社保费用的公务员,又拿什么来“费”改“税”?

  公务员不能当“特宠”

  目前,我国政府机关和部分事业单位人员并不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金。公务员都有一套自成体系的封闭养老模式,即公务员退休后将享有由财政提供的退休保障。

  在这个庞大的公务员阶层面前,社保税无疑处于彻头彻尾的尴尬境地。按照国际惯例,社保税是为筹集社会保障基金、以雇主向雇员支付的工资或薪金为课征对象的一种专门目的税收。税收的基本特性就是普遍性和公平性,只要是本国的有工薪收入的人,都是社保纳税人——公务员的薪资收入,理当成为社保税的课征对象。

  但是,现在力挺开征社保税不会增加民众负担最大的论调,就是原来的社保费改税。那么,公务员又哪里来的“费”可以改“税”呢?

  也许,有关人士在倡议社保税之初,根本就无意让公务员阶层来交这个社保税。如果真是这样,社保税的公平、正义,就完全值得考究了。现实的情况是,在企业工作的人每月上缴数额不菲的社保费,退休后拿到的退休金却相当低;公务员无需为自己的养老等承担任何费用,退休金却是不菲。

  公务员养老资金来自于国家财政,归根结底还是社会的税收,也就是社会其他阶层的税收贡献。如果让一部分人多缴税而另一部分人“免税”,并且免税的这部分还是高收入阶层,那就等同于是让无负担能力的人为有负担能力的人谋福利。

  而把这些社保“特殊阶层”纳入到社保税范畴里,麻烦照样不小。如果公务员从现在开始征收社保税,与其他公众一样在退休之后享受由社会保险税支出的退休金,那么,他们交税的年限将大有可疑之处:毕竟和其他缴纳了社保费的公众相比,他们交税的时间短了很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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